“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在北京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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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融合发展的北京宣言
“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
2012年6月8日通过
我们,国际残疾人组织的领导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残疾人组织代表、主要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和联合国系统代表,于2012年6月6日至8日相聚北京,出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的“消除障碍•促进融合”国际论坛。
我们就全面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消除残疾人面临的障碍,实现公正、包容、惠及所有人的发展,广泛交流、深入研讨,形成了普遍共识,发表如下宣言:
重申残疾人的权利是人类权利的组成部分,实现残疾人的权利、尊重残疾人的尊严、肯定残疾人的价值、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回顾数十年来,从《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及《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公布,到《公约》的制定,联合国为维护残疾人权益付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残疾人在发展进程中不仅是受益者也是推动力量;
赞赏中国政府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发展成果以及开展国际合作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特别是为发起世界第一个区域性残疾人十年,即1993-2002年的亚太残疾人十年,中国发挥了推动作用;2000年3月中国召开世界残疾人组织高峰会议,率先号召国际社会一致行动,促成《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
回顾“亚太残疾人十年行动计划(1993-2002年)”是实现残疾人权利的地区蓝图,具有开创性的特征,“琵琶湖千年行动框架”提出建立亚太地区融合、无障碍、以权利为本的社会,进一步丰富了其内涵,为起草《残疾人权利公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调各类残疾人及其组织全面参与各层面决策的重要性;
注意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发展框架,但是并未明确设定有关残疾人的发展战略;
关注到残疾人在全球贫困人口中占有极高比例,面临种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阻碍他们在发展进程中享有社会保障、信息、环境、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权利。
为此,我们
一、 敦促各国政府:
1加快批准《公约》并切实履行《公约》,确保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保障;
2加强反对歧视和偏见的措施,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有利于履行《公约》的社会环境;
3确保将残疾人事务切实纳入联合国2015年后跨领域发展框架;
4确保在年度预算中为残疾融合发展提供充足财政资源;
5推动诸如“亚太残疾人十年(2013-2022年)”等区域性残疾人十年活动的开展;
6进一步支持残疾人及其组织平等参与各层面的决策;
7为残疾人提供在各层面发挥领导作用的机会;
8着力完善国际间可比的、细分的残疾数据统计、研究和分析,为强化残疾融合发展政策、规划和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9特别关注儿童、青年、妇女,老年人以及贫民区、农村、偏远地区和岛屿居民中的各类别残疾人;
10优先关注下列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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