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将赔偿美国中情局“黑狱”囚徒23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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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外交部长格热戈日·谢蒂纳18日说,将遵守欧洲人权法院先前作出的判决,赔偿原告、美国中情局波兰“黑狱”中的两名囚徒23万欧元(约合26.2万美元)。
他说:“我们将遵守判决,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判决)将在接下来几周落实。
两名原告分别是43岁的巴勒斯坦人阿布·祖贝达和49岁的沙特人阿卜德·拉希姆·纳希里。律师先前说,他们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被关押在中情局位于波兰北部地区一处“黑狱”,狱中遭到虐待和侮辱,两人后来被转移到古巴美军关塔那摩监狱。
欧洲人权法院去年7月判决,波兰支持美国中情局在其领土设立秘密监狱,非法关押和虐待恐怖嫌疑人,这种做法违反欧洲人权公约,波兰政府应分别赔偿祖贝达和纳希里13万欧元和10万欧元。
不过,波兰没有立即执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而是提起上诉。欧洲人权法院本月17日驳回波兰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尽管波兰官方长期否认境内存在“黑狱”,但美联社曾援引前中情局官员的话披露,中情局于2002年12月至2003年秋天在波兰中北部村庄旧凯库蒂运营设在那里的秘密监狱。一些人权组织称,波兰“黑狱”曾关押8名恐怖嫌疑人,包括自称策划2001年“9·11”袭击的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
创先例
欧洲人权法院17日的判决可能迫使其他为美国提供类似支持的欧洲国家中断支持。纳希里的律师阿姆里特·辛格说,这一判决为其他国家创下先例。
他说:“判决传递出一个强烈而清晰的信号,即参与中情局虐囚项目的欧洲国家不会逃脱责任。”
“9·11”恐怖袭击发生后,美国开始在国外设立秘密监狱,用以非法转移和拘禁恐怖嫌疑人。除波兰,中情局还在其他欧洲国家设立“黑狱”,包括罗马尼亚、立陶宛等。
布什政府先前声称,把恐怖嫌疑人关押在国外,意味着他们不受美国法律保护,便于审讯和获取口供。“黑狱”丑闻曝光后,招致外界广泛谴责。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在2009年上台后下令禁止使用“黑狱”,但并没有就此展开调查和追究前政府高官责任。
亟追责
分析人士认为,欧洲人权法院作出判决后,波兰可能将视线转移至国内,追究当年允许美国设立秘密监狱的责任人。
祖贝达的律师海伦·达菲说:“波兰应该最终对"黑狱"实施全面、有效的调查,将它在其中的角色公之于众,并对相关人员追责。”
她说:“尽管现在大量信息已经公开,但是那些责任人仍没有受惩,这是对法律的侮辱。”
波兰检察官自2008年起开始调查波兰“黑狱”真相,而“黑狱”囚徒的律师说,为了避免对波兰高官造成政治影响,调查被故意拖延。检察官对此否认,称案件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调查。
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去年12月公布中情局酷刑报告,暗示与波兰在“黑狱”方面的合作,并描述囚徒所遭受的虐待,包括坐水凳、模拟溺水和模拟死刑等。波兰前总统亚历山大·克瓦希涅夫斯基和前总理莱谢克·米莱尔随后承认知晓中情局在波兰关押囚徒,但表示对虐囚不知情。(安晓萌)(新华社特稿)
作者:安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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