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发表《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全文)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10-10 21:25:27

69.双方同意,要继续加大政府对电动汽车研发、市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扶持。在这方面,中德电动汽车战略平台发挥重要作用。该平台的目的是,改善中德电动汽车领域的交流和沟通,在所有重要方面和应用领域制定共同战略。应加强电动汽车战略平台和平台内议题的合作。德方参与部门包括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交通部、环保部和教研部。双方商定,给予企业平等享受电动汽车国家扶持和优惠的待遇,并在国家规章、标准制订中加强协调。双方将继续深化中德在电动汽车领域的标准合作。双方应在充电基建领域就扩建策略和经营模式等议题加强对话。

中德两国应深化电动汽车示范项目和试点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在已建立的城市合作框架下,鼓励中德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双方将在电动汽车战略平台框架下,探讨共建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互通示范项目。

70.双方强调,鉴于城市和人口稠密区交通压力不断上升,公共短途客运和人力交通工具将成为可持续城市交通的重要基石。交通工具的有序衔接将为塑造一个气候、环境和社会可承载的环保型交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各交通责任行为体联网而实现“绿色出行”,即公共短途客运、人力和步行交通工具节点最优化衔接。应加强此领域相互经验交流。

71.两国加强铁道交通合作,支持有利于中欧国际贸易走廊建设的倡议,大力挖掘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潜力,促进双向商品稳定流动。拓宽路上贸易走廊,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双方共同倡议并致力于在轨道交通领域建立高效供应链,以实现商品无障碍运输。

72.双方商定,将进一步密切在国际航运议题上的协调,加强航运市场监管方面的交流,并致力于在国际海事组织框架内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两国在内河航运和航道领域具体合作,重点开展在岸电供应、升船机、船闸运行维护方面的合作。推动开通上海港与汉堡港之间的集装箱绿色航线。利用岸电方式降低靠港船舶二氧化碳的排放。

73.中德两国愿在国际民航组织内密切沟通,在多边框架下寻求调节国际航空碳排放的解决办法。双方愿同所有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一道,密切对话,寻求合作。

74.双方强调,愿继续贯彻并深化《中国交通运输部和德国联邦交通部关于落实绿色物流领域双边合作共同意向声明行动计划》中商定的促进可持续物流产业举措。

农业和食品

双方决定,通过紧密合作和在双边及国际层面构建伙伴关系,支持在农业和粮食领域制定有效的未来方案。

75.根据《中德农业中心框架协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两国农业互利合作。依托在北京建立的中德农业中心平台,加强在农业现代化和机械化领域的合作,深化农业科研领域长期卓有成效的合作,开展农业政策对话。两国将支持双方农业和食品企业的合作与贸易,推动农业领域职业培训。在中德农业中心框架下开展的双边合作项目有:

    — 中德农业现代化种植示范农场 

    — 中德畜牧合作项目 

    — 中德沼气技术合作与工程示范

    — 中德企业技术创新展示园 

除农业外,中德农业中心还可逐步拓展至食品安全和林业合作。

76.双方将建立动物卫生领域对话机制并开展全面合作,建立生态农业和粮食安全对话,加强在联合国粮农组织、G20框架内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