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发表《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全文)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10-10 21:25:27

34.双方将在产品安全工作组框架下加强在产品安全、市场监督、认证认可、注册领域的双边交流与合作,例如在汽车行业。

35.拓展计量合作。为延续业已开展35年的合作,双方商定,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与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2014年4月签署的中德计量合作协议框架下,加强在质量、时间、温度法制计量标准领域的交流。

36.提升双边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占比,使之成为中德贸易新的增长点。中方欢迎和鼓励德国企业参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两国企业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建筑、商贸服务、技术、会展等领域合作。双方将在两国政府的政策对话中就此议题进行交流。

37.在中欧以及双边框架内,进一步密切两国海关合作,特别是在管理架构和实施国际海关标准领域。共同致力于贸易便利化,打击走私及假冒盗版产品,提高供应链安全,以促进两国经济发展。

38.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化两国贸易与投资合作的重要意义。未来双方将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局2014年9月19日签署的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伙伴关系协议》基础上,继续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对话与交流,开展在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保护领域的经验交流。

39.拓展在平等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客户数据保护合作。

40.探索新型投资合作方式,在重点合作项目中引入对方战略投资者,携手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

“工业4.0”合作

41.工业生产的数字化(“工业4.0”)对于未来中德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双方认为,该进程应由企业自行推进,两国政府应为企业参与该进程提供政策支持。

42.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联邦教研部将以加强此领域信息交流为目的,建立“工业4.0”对话。双方欢迎两国企业在该领域开展自愿、平等的互利合作。加强两国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之间专业交流有利于深化合作。两国政府将为双方合作提供更为有利的框架条件和政策支持。

43.“工业4.0”在世界范围内的成功取决于国际通行的规则与标准。中德两国将在标准问题上紧密合作,并将“工业4.0”议题纳入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双方将继续加强中德标准化委员会框架下的现有合作,致力于开展更具系统性和战略性的合作。双方一致决定更多关注未来领域,如电动汽车、高能效智慧能源控制/智慧家居、供水及污水处理。

44.以中国担任2015年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CeBIT)合作伙伴国为契机,以公正、开放的贸易及产品竞争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两国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