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持继续深化两国人员互访,将本着对等互惠原则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便利人员往来创造最佳条件。双方在对等基础上以将短期签证审发时间缩短为48小时为目标,通过简化签证申请程序,加快签证审发时间,实施便利申请人的签证审发程序。双方同样愿在对等原则下,为商务人员申请签证提供便利,增加多年有效和多次入境签证的发放,延长签证的停留期。在满足相关前提的条件下,延长短期签证的停留期和有效期。双方还将与各自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尽可能将长期性工作签证的审发时间缩短至2个月内。德方拟按现行模式在中国其他城市增设签证申请中心,以此扩大面向中国公民的签证服务,中方予以积极支持。双方将努力为未来实现中欧持外交护照人员免签创造条件。双方商定,将继续举行年度领事磋商,为解决签证和领事问题寻找建设性方案。
7.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双方将就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保持密切沟通,致力于寻求可持续的解决方案。双方:
- 尊重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主张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分歧。
- 视在中东地区活动的伊斯兰极端恐怖主义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国际社会需对此作出坚决回应。
- 将继续在E3+3框架下紧密合作,以确保持久解决伊朗核问题。
- 致力于在国际安全援助部队(ISAF)完成任务后继续维护阿富汗局势稳定。双方强调,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阿富汗内部和平与和解进程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双方愿紧密合作,特别是在伊斯坦布尔进程框架下;德方支持中方今年下半年承办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
8、德方欢迎拓展中国与欧洲之间陆路贸易通道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这将为中德、中欧合作开创新的机遇并为包括中亚地区在内的沿线国家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
9.双方认为,政治组织、政党以及中国全国人大和德国联邦议院间的交往是中德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促进。
10.双方强调,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精神尊重彼此重大利益,增进相互理解,加强政治互信,确保双边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德国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11.德国欢迎中国和平发展并为维护和促进国际与地区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双方欢迎扩大和深化欧洲一体化、亚洲区域合作以及以更加公正、合理的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双方强调各国人民之间和平相处、相互理解与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
安全政策合作
12.加强双方在中国-欧盟防务合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继续保持中德防务战略磋商和国防部工作对话,深化两军专业交流和人员培训合作。
13.探讨并逐步开展在联合国框架下的维和合作,继续开展在人员培训、后勤支援、人道主义援助等领域合作,积极推进双边和多边反海盗合作及相关的海上演练。
14.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非法移民等方面的务实警务合作。
15.恐怖主义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双方重申反对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共同立场,两国安全部门将继续深化反恐合作。
16.双方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通过定期网络磋商加强维护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犯罪的交流,增进两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互信与合作。下轮网络磋商将于明年年初在中国举行。双方支持加强对互联网在线通信的反监控保护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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