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2025发展纲要” 争当中国制造“领头羊”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网
2016-03-03 11:24:31

  2.建好智能制造公共平台。鼓励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数控和智能制造技术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数控技术和装备研发机构、设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虚拟研究院所,建设数控技术和机械产品创新发布和展示中心;支持本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实体办院、投管分离、市场化运营”的数控和智能制造领域的新型科研机构,建成后经市级组织评估确认,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对特别重大的智能制造公共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强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实施制造业强基计划,加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共性技术基础等产品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机械装备重大项目建设、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公共平台等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国产数控系统开发,工业机器人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和智能装备、关键智能基础件、重大智能成套装备开发,技术成果产业化及转移转化,行业示范应用以及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对实施企业或单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较大创新的首台(套)数控装备,按其开发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鼓励机械装备企业创建研发、检测机构,对被确定为市级重点研发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大力支持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选择一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对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不超过250万元补助;对省级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优势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均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采用省内行业紧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按设备购买价格的3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大力推广以融资租赁为代表的现代商业模式,探索实施融资租赁业务奖励、风险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商业银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本地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按融资租赁合同中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分别给予生产和使用企业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融资租赁公司出租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按租赁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培育新型生产方式,积极推动制造业从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制造逐步向智能制造发展。继续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全面推进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市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择优按不高于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择优按不高于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实施质量和商标战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实施质量标准战略。鼓励泉州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导或参与国家、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对我市具有产业优势的龙头企业获批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制定“互联网+”优势产业的产品标准,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在前8位)、行业标准(排名在前5位)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计量检定建标覆盖我市优势产业,全面服务产业发展,依法设置的技术机构新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受益财政按建标费用的100%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夯实检验检测服务基础。进一步提升产品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科研水平,加强与国外知名认证机构合作,实现多边互认、一证通全球,降低企业检测认证成本。采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校准机构齐抓共建、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的方式,建立健全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提高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技术水平和覆盖面。积极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升级版,大力推进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建设,加快国家水暖洁具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石材建陶产品质检中心和国家标准馆泉州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挂牌运行。对新获批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优势产业实施产品抽查的全覆盖,同时开展产品风险监测。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提升品牌效益。积极创建 “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成泉州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推荐区域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创建,培育高端高档自主品牌,积极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帮扶企业提升标准、计量、质量体系、品牌价值评价等品牌建设能力。支持企业通过开展跨国兼并、商标收购和商标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尤其是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注册),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商品的出口比例。对单个商标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由受益财政按每件商标注册规费的100%给予奖励。结合各县(市、区)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品牌,设计品牌名称、品牌形象识别系统等,建成一批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引导企业通过无形资产出资、商标使用许可、商标权质押融资、围绕商标进行购并重组等各种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商标的各种功能,达到高效使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