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2025发展纲要” 争当中国制造“领头羊”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网
2016-03-03 11:24:31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企业所在地财政按企业实际加计扣除的25%予以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集聚高端人才。不断优化全市人才工作环境,加大产业化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泉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稳步开展引进高端创业创新人才遴选活动,稳步实施民营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返还规定,改善引进高端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在资金、住房、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通过各驻泉研究院所、新型科研机构、科技孵化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进数控和智能制造领域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必须拥有100个以上的高端人才,每个500-1000亿产业集群必须有50个以上的高端人才,经认定,每人给予不超过5万元研究经费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对创新人才团队落地我市转化数控和智能制造科技成果的创业项目,经立项后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鼓励数控和智能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通过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分红奖励等方式,对科技成果完成及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激励。打造一批引领金融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级人才,引进培养一批专业、管理水平达到或领先行业水平的高级专家,培训一批金融业务骨干。积极发展金融职业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在泉高校、金融机构开展高级金融职业教育培训,推进金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台对外交流合作,着力引进国内外金融职业教育培训人才来泉就业、创业。推动金融人才培育的开放合作,推动泉港澳金融从业人员资格互认,推进泉州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金融人才交流与培训合作,提高泉州金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支持校企合作或由专业培训机构建设数控和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培育培训专业技术和熟练工人,根据其规模、服务能力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持续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鼓励职业技能大师带徒授艺,每月按照不同级别技能大师分别给予不同级别师徒双向补助。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4.加强金融支持“泉州制造2025”。鼓励在泉各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成立金融支持“泉州制造2025”工作小组或金融事业部,对“泉州制造2025”确定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贷款规模、期限、利率和抵押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倾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机构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利用域外、境外低成本资金,大力开展泉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切实增加供给总量;加强金融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大力推广买方信贷、设备按揭、融资租赁以及“技改贷”、“扩产贷”、“数控易贷”等金融产品,做大订单融资、保理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大力发展与支付清算、资金配置、信息管理等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积极构建金融与电子商务的跨界融合平台,推动金融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或奖励。鼓励各银行、证券机构加强对企业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加快发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促进生产要素流通。做大做强资金借贷服务平台,加快产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民间融资登记备案制度,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探索设立泉州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全力支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企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

  5. 全力推进众创空间创新发展。拓展众创空间范畴,支持各地利用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各县(市、区)到2016年底均应建成不少于一个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对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入300万元以上、且运营较好的市级以上众创示范空间,按其投入资金的3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积极引进运营能力强、创新资源多的科技服务机构和运营商来泉创办众创(创客)空间,对引进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补助,对其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众创(创客)空间的创新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或开发新项目,对进驻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并可享受连续三年的租金补助。由众创(创客)空间孵化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200万元以上投融资,给予创新团队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补助。鼓励创新团队参加各级创业创新大赛,如获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直接纳入下一年度市级科技项目计划。支持众创(创客)空间举办各种创业创新大赛和投资路演及各种交流活动,营造创客氛围,对符合条件的活动,事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引进和培育天使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推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设立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股权、债权融资功能,打通科技初创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推广“无间贷”、“连连贷”、“年审制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进一步拓宽企业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大力推动开发科技融资担保、各类权利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产品和服务,为促进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

  (三)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1.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支持创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对获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和省级试点示范基地的县(市、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一次性给予实施单位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特色产业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详见附表),全面提升产业装备数控化、智能化水平,发展一批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对新确认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一批生产示范流水线,竣工并完成验收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对本地企业采用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购买数量为10台(套)以内和11~50台(套)的,分别对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的20%和15%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购买数量为51~100台(套)的视同省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省级财政对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的5%给予补助,市、县两级再给予共5%的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销售给本地企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