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美国警察年均射杀400人 很少有人被判有罪
参考消息网12月8日报道 美媒称,在美国,警察每年在执法过程中都至少致死400人,尽管每起案件的情节各不相同,但有一件事是不变的:只有屈指可数的案件被大陪审团裁决应该对警官提起刑事诉讼,并予以起诉。
据美联社12月7日报道,以下情况通常会成功起诉:即警察对做过的事情撒谎,设法掩盖自己的行为或是过度使用暴力以惩罚对方。
那些被发现撒谎的警察往往被起诉。那些使用强力以进行惩罚、而不是进行自卫的警察,以及那些似乎出于个人原因、而不是职业原因而挑起身体对抗的警察,也是同样。
俄亥俄州的州立鲍灵格林大学的菲利普·马修·斯廷森教授,对1万起警察因各种失当行为被逮捕的案件进行了研究。他说,当警官有超越官方职责范围的行为时(比如抢劫一名毒贩或是利用职务之便摆平个人恩怨时),法官和陪审团愿意对警官进行指控。
如果各方对案情的叙述不一致时,评判一名警察的判断就更难了。迈克尔·布朗遭枪杀一案便是如此:手无寸铁的18岁黑人青年布朗在密苏里州的弗格森被一名白人警官开枪打死。目击者对布朗被射杀时究竟是在攻击警察还是设法双手上举的叙述不一致。
如果说起诉实属不易,那么判定有罪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在涉及枪击的致死案中。在过去15年里,纽约市只有9名警官因4起枪击致死案受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