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济发展是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系统作用的结果,其中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而制度要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切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需要不同的制度选择。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的发展道路。中国无意推销所谓“北京共识”,也不认为自己的经验和模式可以不加修改地被照抄照搬。任何一种制度都不能一成不变,而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近30多年来,世界范围内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西方模式的指导下逡巡不前,甚至经济社会倒退,唯独中国在一种具有自我特色的道路上一路前行,创造了“中国奇迹”。在这一简单的事实对比背后,隐藏了一个国家治乱兴衰的密码,我们认为,“制度适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国家兴盛的奥秘。
“制度适宜”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奥秘
此前,理论界对中国经济奇迹的解释,多数是按照一个既定的思路来进行的。即试图把中国发展模式纳入到一个既有的理论框架下,以证明某种理论的正确。而这可能也是难以对中国经济做出全面充分解释的一个原因。中国的成功,恰恰在于一切从实际出发,没有拘泥于任何条条框框。中国是把各种理论的合理要素巧妙地结合起来使用,使每一种因素的优势都得到发挥,从而最终促成经济奇迹的实现。在这当中,统领各种因素的核心,就是适宜的制度。
建立任何一种制度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对社会集团和个人行为提供有效的激励,由此鼓励创新、勤奋、诚信、责任与合作等。制度安排决定了社会集团和个人选择的领域与范围。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激励的方式、机制和结果会大相径庭。一个组织的激励机制,是通过明确责、权、利的关系来实现的。如果将经济发展看成是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系统作用的结果,制度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而制度要促进经济发展,则必须切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即必须是适宜的。
因此,“制度适宜”是指一种制度能够适合本国的资源禀赋和制度禀赋,与本国的生产力水平、社会文化、外部环境和社会承受力等条件相匹配,从而能够较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制度适宜强调一项制度安排对本国各方面具体条件的适宜性,它有别于泛泛而谈的“外国先进制度”或“最优制度”。一项制度安排是否可行,取决于当时的客观条件。因此,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需要不同的制度选择。比如,虽然发展中国家可以学习和模仿发达国家的制度,但由于二者之间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无条件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就不会成功。制度本身并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合一个国家的特定国情。
特定国家社会经济的客观条件与其他国家必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适宜制度的多样性。因此,考虑制度适宜时,应当充分估计下列因素的影响:本国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方面的特定目标(发展战略及其制度支持),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制度的基本因子),本国的政府能力和市场能力(政府的权威程度和市场的完善程度),本国的政治制度(适宜制度必须具有政治上的可行性),本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特点,以及该制度带来的社会摩擦和冲突是否会超过社会承受力等等。
所以,制度适宜又具有相对性。一种制度,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在一个国家能够有效运行、促进发展的制度,到另一个国家却有可能无法发挥类似作用。绝对最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是不存在的。不同的制度如果能够切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各自的特殊情况,而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就应该是适宜的。
另一方面,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制度也可能产生相似的效果。欧美国家按自由市场的制度安排实现了高速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而苏联、东欧国家在二战后选择了计划经济体制,也同样快速实现了工业化。同时,众多发展中国家也利用这一制度安排实现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表明计划体制在特定的条件下,也有其适宜性。
制度适宜的相对性,意味着任何制度都没有绝对优势。由于适宜制度需要与文化、意识形态、发展水平等相适应,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文形态、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别,这也决定了适宜的制度是各式各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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