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民主的关系
二者共享某些价值和目标,但政治逻辑和运作方式不同。本质上,民粹主义是民主投射下来的一片阴影,有可能损害人民的利益
闫润鱼:民粹主义虽然对于精英主宰的代议制怀有根深蒂固的厌恶感,但前者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民主政治这个机体,二者有某些共享的价值和目标,如界定民主政治时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原则,在民粹主义那里也能获得共鸣。至于如何落实民意,民粹主义认为,只要在为人民争利,就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可以用尽各种手段,甚至突破宪法约束。而在民主政治下,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民粹主义是一种集大众情绪、政治策略、社会思潮以及政治运动等于一身的复合体,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民粹主义色彩浓重的所谓参与型政治文化,对民主政治的影响利弊兼有,一方面,它推动民主化浪潮的兴起,使民主的基本理念和精神得以彰显;另一方面,也使民主化过程中建立的民主制度因大众民主、直接民主甚至专制暴力等手段的运用而难以持续。
英国学者保罗·塔格特在对民粹主义的研究中发现,“哪里有代表民意的政治运动,哪里就有一种作为潜在的政治运动或者政治观点的民粹主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受制度完善程度、人民政治理念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民意的表达往往少不了运动的形式,民粹主义因此而大行其道。
由于“民意”会因时因事而变,所以作为回应经验事实而产生的民粹主义,不仅在观念上难以抽象出确切的内涵,其运动方式也不会有固定化的模式。根据民意或社会基础的不同,会相应地产生诸如“左翼”或“右翼”、“平民”或“百万富翁”、“保守”或“革命”、“政治”或“经济”等不同名号的民粹主义。
韩冬临:在世界政治的发展过程中,民粹主义与民主政治如影随形,但二者的真实运作却不尽相同。正如民粹主义理论家卡诺婉认为,本质上,民粹主义是民主投射下来的一片阴影。
民粹主义表面以人民为核心,实际却缺乏公民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利的观念。民粹主义者崇拜的“人民”是一个抽象整体,对组成“人民”的具体的“人”则持蔑视态度。与民主政治的运作相反,民粹主义往往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把全体平民无一例外地纳入统一的政治过程,破坏已有的政治权威、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同时,民粹主义者往往也是坚定的民族主义者,强烈地反对全球化,反对自由贸易,反对外来文化与移民。可以说,民粹主义在维护“人民”利益上走向了极端,不但可能背离民主政治的初衷,而且可能走到民主的对立面,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闫润鱼:2011年春天起始于突尼斯的剧变,将上世纪60年代中东、北非地区一些国家独立后建立的具有民粹主义特性的政权相继推翻。从掌控政权的政治强人来看,他们多以“人民”代表自居,并以此作为长期执政的合法性依据。但当“阿拉伯之春”的火焰燃烧起来的时候,其政权的合法性顷刻间化为乌有。
不过,这些地区的民粹主义政权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倾倒,是否意味着民粹主义的影响也随之消减,有待持续的观察和思考。首先,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有新的民粹主义政权产生的可能;其次,在冲突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所谓民主政体,依然要接受民粹主义的挑战。华盛顿讲过,“道德是民意所归的政府所必需的原动力”,在政治文化长期被民粹主义所浸染的冲突地区,民主政权为了获取“道德”这个原动力,就必定会让“人民至上”的旗帜继续飘扬。受国内国际多重因素的制约,它的政治动员和社会控制,也很难彻底告别民粹主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