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俄大使李辉谈文化外交对中俄关系的促进作用

来源:新华国际
2014-07-10 15:01:30

   第二,签署中俄两国文化部间合作计划

  1992年12月18日,中俄领导人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成为指导两国在文化领域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协定框架内,中俄两国文化部陆续签订了10个文化合作计划,有力推进了两国全面文化交流与合作。目前两国文化部正在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俄罗斯联邦文化部2014-2016年合作计划》,将在音乐、戏剧、电影、造型艺术、民间创作、文物保护与修复、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领域开展系列务实合作。

   第三,中俄互设文化中心

  中俄互设文化中心将两国文化关系提升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2009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在北京签署。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于2010年9月28日正式启用,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于2012年12月5日揭牌运行。两国文化中心积极运作,每年举办大量文化活动,两国人民的关注和参与度不断提高,为切实增进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搭建了重要平台。

   二、中俄文化外交发展现状

  文化是沟通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感情和心灵的桥梁,是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渠道,也是建立和发展国家的基础。文化外交具有“以文化人、以文促情、以文建信”的特性,在中俄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文化活动成为国家大型外交事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和2007年,中俄互办国家年。中俄双方分别在对方国家举办了大型文艺演出作为国家年的开幕式和闭幕式,两国元首、总理出席,数万名中俄观众观看了电视直播。此后,中俄连续互办大型国家级活动,如2009和2010年互办语言年、2012和2013年互办旅游年,上述活动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均采用了文艺晚会的形式。此外,为庆祝中俄建交六十周年,2009年6月17日中俄双方在莫斯科大剧院举办庆祝晚会,两国元首共同出席;为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2011年6月16日,中俄联合举办庆祝音乐会,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音乐会上发表题为《开创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新局面》的致辞。

  以上文化活动均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外交,在两国民众间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二)官方交流合作在两国文化交往中占有主导地位并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中俄两国文化部间年度合作计划,自1992年起基本保持每年官方文化交流互换一个文艺团组和互办一个展览。自1997年起,双方开始互办文化节:1997年和2004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文化节”,1998年和2003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文化节”。2006年和2007年,两国文化部在“国家年”框架内互办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化节,双方互换演展项目数十个,演展人员上千人,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应。此后,双方互办大型文化活动机制化,2008年和2010年、2011年和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两国互办“文化节”。

  在电影领域,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至2013年9月,中方在俄共举办电影展映9次,累计展映影片81部;从2005年至2013年8月,俄方在华举办8次电影展映,累计展映影片65部。不断扩大两国电影交流的规模和层次,从2013年起,双方互办电影节。

  (三)两国地方、民间和边境地区的文化交流活跃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近年来,中俄民间渠道的交流非常活跃。俄罗斯的民族歌舞、芭蕾、音乐、戏剧和马戏等深受中国演艺市场的欢迎,每年都有大批俄罗斯艺术团体和艺术家通过市场运作和参加在华举办的国际艺术节等方式来华演出;中国的杂技、武术和民族歌舞也能进入俄罗斯的演艺市场。自2010年起,在黑龙江省黑河市举办的“中俄文化大集”已成功举办四届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品牌项目。自2012年起,该活动得到了两国文化部的大力支持,在黑河市和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同时举办。该活动吸引了中俄边境地区民众的积极参与,有效增进了毗邻而居的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并逐步发展成为中俄文化贸易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