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俄罗斯大使李辉日前在《龙》杂志上发表题为《谈文化外交对中俄关系的促进作用》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中俄文化外交工作已走过了60余年的风雨历程。在中俄历届领导人的关怀和指导下,文化部门和外交战线的同志们努力奋斗,中俄文化外交取得了辉煌成就,有力促进了中俄关系的发展。
一、中俄文化外交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主要是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及亚非拉友好国家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1950年1月,中苏两国缔结了《中苏友好互助条约》,其中规定,发展和巩固中苏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
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帮助下,我国引进了芭蕾舞、交响乐、歌剧等许多西方古典艺术门类,培养了大批优秀文艺人才,大大丰富和繁荣了我国文化艺术的百花园;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文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一大批完全不同于旧社会戏班子的新型文艺院团,在全国各地建设了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基本改变了旧中国文化事业积贫积弱的局面。
此时期,中苏两国的文化交流成果尤其突出。例如,在文学领域,截至 1959年, 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和少儿出版社等当时几家主要的出版机构在近十年的时间里, 各出版了三四百种苏俄文学作品;从 1949 年 10 月到 1958 年12 月, 中国共翻译出版苏俄文学作品达3526种, 印数达到8200万册以上。中苏两国互派艺术团组,为人民间相互了解搭建友谊的桥梁。在1949年至1954年底,中苏间互派艺术表演团 11 起,共计1540 人。1950年11月6日,应苏联邀请,中国政府派中华杂技团一行72人赴苏联参加十月革命33周年庆典,并在莫斯科“列宁勋章国立马戏院”进行首场演出,这是新中国成立后赴苏联的第一个艺术团。
60年代以后,中苏两国文化关系一度中断。苏联解体后,中俄两国关系取得了新的进展,文化关系作为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得到了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两国成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并签署了系列文件,从国家政治层面有力促进了中俄文化关系的发展。主要成果包括:
第一,成立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
2000年11月,为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统筹规划有关领域的合作并使其机制化,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框架内成立了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副总理级)。2007年7月,随着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上述委员会更名为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目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戈洛杰茨分别担任委员会中方和俄方主席。
委员会下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媒体、电影、青年合作等8个领域的合作分委会和档案合作工作小组,各分委会和工作小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总结、规划各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