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沈阳一位市民(左)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咨询法律知识。当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新华社记者 李钢 摄)
中国日报网12月5日电(远达)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它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有英国媒体援引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说,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呼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英国广播公司(BBC)12月4日报道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新华社报道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出指示,强调宪法的重要性,“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习近平撰文“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他说:“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新华社发布的消息说,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中国官方3日和4日在北京和各地分别举办或将举办有关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一提议随后在全国人大获得通过。
中国媒体发表评论称,宪法日即是公民权利宣言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增加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纪念日,而是要让全体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意识,反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中国法律专家们指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曾时有发生。
(编辑:周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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