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公开征求意见 带动意识觉醒

作者:远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11-28 11:11:05

外媒: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公开征求意见 带动意识觉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11月25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将家庭暴力明确为“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法律如获通过,将成为中国反对家庭暴力的一项全面综合法案。目前全球已有125个国家将家庭暴力定为刑事罪行。(新华社发 徐骏 作)

中国日报网11月28日电(远达)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外媒援引专家学者的话说,这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解决中国家暴问题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它将带动中国反家暴意识觉醒。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11月26日报道称,中国起草了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权益活动人士对此表示欢迎,称在家庭暴力一向被视作私事的中国,这是一个进步举措。

新法首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还同时规定了家暴禁令申请程序——反家暴组织已经为此呼吁了数年时间。

中国女性权益活动人士、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侯志明表示,人们对新法期待已久。“多年来,我们在帮助家暴受害者时常常会觉得无能为力……如果反家暴法最终颁布,我们会非常欣慰——发布草案本身就意味着已经进入了立法程序……这方面的立法总算有了进展。”

但有权益活动人士指出,反家暴法草案的保护对象不包括离异夫妻,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存在不足。

约20年前,家庭暴力在中国还不构成离婚判决的依据。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

但对于家庭暴力,中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这意味着,当没有出现严重后果时,官方根本不愿意介入家庭暴力事件,受害者会在警方、妇联和居委会之间被推来搡去。

权益人士称,如果有受害人遭到伴侣暴力威胁而想脱身时,她们在当前社会状况下根本得不到保护。中国极少签发禁令,也几乎不存在庇护所。但如果反家暴法草案最终变成真正的法律,这些似乎都会得到改善。

《卫报》11月26日发表标题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被赞进步》的报道说,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区项目经理汤竹丽表示,在经过权益活动人士十余年努力后,终于看到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公开征求意见,联合国对此感到非常高兴。

她说:“对中国而言,出台全国性的、有针对性的反家暴法真的非常重要。此前,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乏,很多女性受害者难以摆脱虐待关系。”

但她同时指出,该法的保护对象没有将非家庭关系涵盖进去。“家庭暴力在其他非家庭关系中也是会发生的,所以我们担心,这部法律解决不了此类家庭暴力问题。”

不过她表示:“虽然存在缺陷,但我们需要承认,这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解决中国家暴问题的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赫芬顿邮报》11月26日报道称,中国25日就首部反家暴法公开征求意见,北京的Kim Lee对此大为赞扬。

美籍女士Kim Lee是中国“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妻子,曾因控告丈夫对其施暴而被媒体广为关注。2013年,她以家暴为由提出离婚并胜诉,在中国的法制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一笔。

反家暴法旨在使女性更容易申请家暴禁令。目前,禁令申请费时费力。Kim称,她在公安局呆了50-60个小时,往返法院数次才申请到禁令。

中国妇联最近发布报告称,大约有40%的已婚或恋爱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虐待,其中只有7%的人选择报警。

《剩女:中国性别不平等死灰复燃》一书作者洪理达称:“女权组织期盼这部法律已经很多很多年了……中国缺的是一部全国性的、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法规,要能够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如何防范、施暴者会受到何种惩罚,以及怎样保护受害人。反家暴法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它比以前所有的法规都具体,是一部全国性的法规。”

但洪理达同时也告诫称,新法存在一些不应忽视的问题。她表示,新法只适用于婚姻关系。此外,申请到禁令后,女性只有30天的时间提起诉讼,否则禁令将被撤销。

她表示:“我写书采访被家暴女性时了解到,做出离婚或者提起诉讼的决定非常难……要求家暴受害人在30天内做出决定完全是不切实际的。”

尽管如此,洪理达仍很乐观,认为新法将会带动中国反家暴意识觉醒。在中国,家暴一直被认为应该在家庭内部解决。“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这种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家暴意味着什么。即便是仅从象征意义的角度来说,中国最高法制定、提出反家暴法草案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编辑:周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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