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反间谍法草案二审稿,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中国日报网11月4日电(远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有美国媒体分析说,新法更加紧密地瞄准外国间谍及其合作者。
《纽约时报》狄雨霏(DidiKirsten Tatlow)11月2日发表报道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日签署了新的反间谍法,用一系列修订过的法规取代了1993年的国家安全法。
新法更加紧密地瞄准外国间谍,以及与其合作的中国个人和组织,这个新重点在法律名称的改变上得到了体现。分析人士称,它反映出中国担心面临的来自海外的政治威胁日益增多。
“法律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在新法律通过的当天说。
在之前数周,新华社称,面临国家安全需求,该法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新法律的第二条称,新的首要目标,即反间谍工作的实施将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群众路线”旨在凭借数亿普通中国百姓的积极合作,扩大政策的影响范围。
新法律还明确规定,冻结或没收涉嫌在国内开展间谍活动的人或组织的财物是合法的。新华社报道称,没收的财物将归国家所有。
中共近日在北京召开了重要的政治会议——四中全会,宣告中国将加强法治。会议结束后不久,中国出台了上述法律。新法律还称人权在执法过程中会得到保障。该法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CNA公司分析师默里·斯科特·坦纳说,将法律名称从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不可避免地发出了一个信息,即中国正越来越多地与国际社会交织在一起。
(编辑:周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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