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0月23日电(信莲) 据日经中文网报道,日本政府和执政党10月21日开始讨论加强防范富裕阶层避税的对策。如果拥有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7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富裕阶层移居海外,将对其股票等账面收益征收所得税。这是法德等国已经实行的机制。
在21日召开的日本政府税制调查会上,财务省对该方针进行了说明。执政党内部有声音表示,“必须加快采取对策”。执政党税制调查会希望将其纳入12月敲定的2015年度税制修正大纲。
在日本,转让收益税是针对居住在日本国内的人的股票出售收益征收所得税和居民税,合计为20%。目前如果在持有升值股票的情况下移居海外,日本政府不会向其征税,而是由移居对象国在其出售股票时进行征税。但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并不对金融资产销售收益征税,例如新加坡、香港和瑞士。因此只要移居这些国家,即使出售金融资产时也无需纳税。作为避税举措,移居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正在增加。
法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已经实施在本国居民移居海外时征税的机制。日本打算以金融资产在1亿日元以上人士为对象,据估计每年将有100人左右成为征收对象。因工作调动等而暂时移居海外、随后会返回日本的人不包含在内。打算回国的日本人可申请延期纳税,如果在国家规定的期间内在未出售股票的情况下返回日本,将免于征税。如果在期间内没有返回,日本政府将通过其移居对象国当局征税。
在日本,有意见认为越是低收入者消费税所产生的负担越沉重,因此政府在判断是否进行再增税之前,希望先限制富裕阶层的避税行为,以突出公平性。
(编辑:刘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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