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为何能在海外逍遥?

来源:中国日报
2014-08-13 11:14:48

  近日的中国媒体(指中国日报)援引公安部高级官员的话说,目前有150多名中国经济逃犯正在美国逍遥法外,其中许多是贪官或涉嫌贪腐人员,美国已成为“中国逃犯逍遥法外的头号目的地”。来自公安部的数据表明,过去10年来,仅有两人被抓捕回国并受审, 其中包括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公安部国际合作局表示,为了将更多逃犯抓捕归案,他们正努力与美国司法部门安排年度高级别会议,其中包括美国国土安全部。

  一、中国在美经济逃犯岂止150多名

  中国日报同一篇报道即指出: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在尽力解决“裸官”问题。至于约有多少大陆官员及其家人把资产转移至海外,学者们莫衷一是,其中有些人认为过去5年来该数字即高达100万。

  由于官方一直不公布具体数字,学者们就只好猜谜语了。不过5年以来(不是改革开放以来),外逃贪官的的数字即达到100万,感觉估得太高了。这应是学者们根据“层层腐败已到村官”的现实感觉估算而出的。

  根据新京报(2014/03/02)对从1992年至2012年已有公开报道的54名贪腐人员外逃案例进行梳理,发现低级别的涉案人员基本都逃到周边国家,甚至有人躲到缅甸深山中;高级别的外逃官员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成员国为主要落脚国家,其中尤以美国最多,这同公安部高级官员称“美国已成为中国逃犯逍遥法外的头号目的地”的结论是一致的。

  我国外逃官员数以百万计同,可能估计太多,数以万计应该没有问题,美国又是“头号目的地”,岂会只有150多名?我的理解是,所谓150多名在美经济逃犯(许多是贪官),应是在公安部挂了号,或我国已正式向美国方面提出交涉的经济逃犯人数。

  到底有多少外逃贪官?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高级顾问黄风(曾参与了余振东案司法协助的全过程)说,“贪官外逃基本上不存在找不到人的情况”。因此,官方正面确认在美经济逃犯已达150多名,还是让公众惊讶不已,才使该消息成为各大媒体争相转载的大新闻。

  二、美国为什么能够成为贪官的逍遥之地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截至去年5月,中国已经与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大部分为不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主要有西班牙、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和韩国等,另与49个国家签订民、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主要是不发达国家。中国与美国、加拿大等国之间既没有签订引渡条约——该条约对打击犯罪,需要引渡时,可直接适用,当然是最好的;也没有签订司法协助条约——该条约虽较引渡条约次之,也是不错的。

  没有条约的支持,遇事后就只能一案一磋商,而临时磋商的效率、成本都是非常之大的,是否有效具有不确定性;即使有效,也远不能达到国人所要求的效果。

  拿中国日报该报道提到的10多年来才被美国遣返的2名人员之一——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的案件为例。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的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国家监察部、公安部、审计署的办案人员,及时成立了“10.12”专案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10月15日开始对开平案立案侦查。2001年11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美国对此无动于衷。美国在2002年12月依法对余振东在洛杉矶拘押。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12年)监禁。正好美国方也不想花纳税人的钱监禁余振东,便同余振东达成辩诉交易协议,美国政府把余振东遣送回中国以前,应从中国政府得到关于余振东在中国起诉和监禁的相应保证,即:假如余振东在中国被起诉的话,应当被判处不超过12年刑期的有期徒刑,并不得对余进行刑讯逼供和判处死刑。中方只能和盘接受。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