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大利
意大利和大多数欧盟国家一样,管控着某些类别的网站,包括涉及儿童色情和赌博信息的网站。意大利试图以适用于印刷和广播媒体的法律来管控互联网。
2009年,意大利众议员卡鲁齐向该国议会提交了关于“保护互联网合法性”的2195号法案,该法案委托政府“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特别委员会以确保网络信息的合法性”。其主旨是,每一条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都应该确保能追踪到具体公民,以避免匿名发布虚假信息的可能性。
2010年,意大利议会进一步审议并发布了一项关于加强网络管理的法律。该法案特别针对博客、微博等新兴网络互动平台,要求对其面向公众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该法案特别规定,应对容易给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进行预先审查,特别是涉及色情和暴力等的内容。如果网络运营商不遵守该条令,将会被强制关闭网站并处以巨额罚款。
4、德国
德国是西方国家中较早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立法管制的国家,它在《信息和传播服务法》中专门设定网络警察监控危害性内容,并规定可以采用技术性手段组织有关纳粹复兴内容的传播。
2015年9月,德国司法部长马斯主导成立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网络仇恨类信息管理事务,并于同年12月底与推特等各大社交网络公司达成协议,保证煽动仇恨等不良内容在24小时内删除。
为了防止恐怖主义通过网络蔓延,德国更是将网络信息监控视为国家安全保护的一部分。早在2013年,德国联邦情报局就计划在5年内投入1亿欧元,用于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扩大技术侦查部门规模,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和服务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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