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0月22日电(记者 曹音)最高人民法院22日在通气会上透露,在中国法院每年办理的10余万一审行政案件中,与经济管理和经济领域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案件占到30%以上,涉及的领域和类型越来越丰富。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在通气会上,首次向社会发布了人民法院经济行政10个典型案例。他表示,这些案例既涵盖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证券、土地出让、对外贸易等专门经济领域,也涉及房屋销售合同、餐厨垃圾处理、超市零售、营业执照办理等与个体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既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对市场运行做出必要的调控、监管,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李广宇说。
针对各类经济管理和经济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一方面有力地发挥了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有效地发挥了保障作用。对少数行政机关违背法律和经济规律急于求成、“开快车”,侵害老百姓权益的现象,判决确认违法或撤销,及时“喊刹车”叫停;对经济领域的合法行政行为,以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等方式予以肯定。
李广宇说, 被诉行政行为,既包括滥用权力的行政垄断、食品药品的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的行政登记、房地产和证券领域的行政处罚,也涉及土地出让等行政协议和限制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红头文件”;既包括行政机关主动作为与乱作为,也包括行政机关不履责或拖延履责的不作为。
他表示,期望通过发布上述案例,能够为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示范和指导;能够对行政机关在经济领域的依法行政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正确引导各类市场从业者、消费者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对于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李广宇说,将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将按照全会的要求,更加努力地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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