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0月2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27日下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今年4月发生沉船事故的“世越号”客轮的15名船员进行了最后一次法庭审理,检方在庭上要求法院判处“世越号”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15—30年有期徒刑。
检方对包括船长李某在内的4人适用了涉嫌杀人和杀人未遂等罪名,对三副和操舵手适用了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罪名,对其余9名船员适用了涉嫌遗弃致死、致伤罪名。
“世越号”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142人受伤。(编辑:刘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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