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猎狐”需要美国拿出诚意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10-20 16:08:46

10月20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打击腐败是这一主题不可或缺的一环。当下,中国不仅严打国内贪官,也将反腐行动扩大到国外,而“猎狐2014”就是一场持续半年、全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令人赞叹的成果。然而,随着“猎狐2014”升级,西方特别是美国能否顺利配合中国将这些贪官缉拿归案却成为了一桩难题。

“猎狐2014”成果斐然

据了解,“猎狐行动2014”正式启动于2014年7月22日,为中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追逃追赃。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02名,其中,劝返41名,缉捕61名。

仅仅两个月,“猎狐行动2014”专项组就抓捕了上百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抓获数超过去年全年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总数的一半,且在非洲、南太、西欧等地实现突破。

“猎狐2014”专项行动主要通过国际执法合作,采取非法移民遣返、引渡、劝返等途径开展缉捕工作。公安部要求对外逃嫌疑人做到“一人一档”,专项行动办根据追逃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又在这项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实行“一人一策”,并实施动态管理,时时更新。高峰时期,每个人手上处于活跃期的案件能达到数十起。

对此,外媒报道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主要针对大案要案嫌犯,并充分利用现有双边、多边司法协定展开国际合作。政府还敦促中国检察机关加强学习外国法律知识,以提高履行上述使命的能力。彭博社报道说,40多名特警人员被派往柬埔寨、乌干达、尼日利亚、斐济、澳大利亚等40多个国家,交涉引渡外逃贪官。“猎狐专项行动小组”平均年龄仅30岁,集中了许多有法律、经济学高学位的精英。

贪官向外转移资产知多少?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给出数据:"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可能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

2013年10月中国媒体《财经》杂志曾发表"中国裸官报告",引述中国公安部2006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公布时间,中国已陆续缉捕到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32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近700亿元。

该杂志曾于2011年援引央行2008年6月完成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位国人被掠走620元。"

2013年12月,美国非盈利机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发布《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流出:2001-2011》报告。该报告指出,2001-2011期间, 中国(大陆)因逃税、腐败和犯罪等而产生的非法资金外流达1.0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份额的六分之一,是全球非法资金外流最多的国家。俄罗斯、墨西哥分列二三位。但报告并未指明其中贪官外逃资金所占份额。

美国成中国贪官藏身首选

有公安部高级官员表示,目前有150多名中国经济逃犯正在美国逍遥法外,其中许多是贪官或涉嫌贪腐人员。美国已成为“中国逃犯逍遥法外的头号目的地。”过去10年来,仅有两人被抓捕回国并受审。

多年来,中国贪腐官员已将美国视为出逃的首选地,不管其将家属子女移民美国还是自己携款潜逃,绝大部分贪官都选择美国本土作为自己,逃避打击的避风港和逍遥法外的乐园。那么,中国这些贪官为何都乐意逃往美国呢?首先,美国地方警力没有权力抓。中美之间尚没有刑事引渡条约和司法互助协议,即使中国政府发出通缉令,美国政府也会不理。南加州知名华裔律师邓洪说,美国的联邦法及司法体系,规定了联邦和地方执法机构各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中国不能要求联邦或地方执法机构把谁抓回去;因为中美没有引渡条约,中国发出的通缉令,美国的执法机构也不会帮助执行。其次,宽松移民政策也是诱因。目前中国贪官获取移民身份的方式往往是投资移民,贪官首先把自己的亲属以投资移民的方式送到美国,亲属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后,很容易为贪官申请美国绿卡,也有贪官自己直接申请投资移民的情况。虽然在申办投资移民时,要说清楚投资资金来源,但美国查得并非那么严,因为资金来源经常无法查证;另外,美国经济不景气,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对美国很重要,有钱进来何乐而不为。再次,美国缺少合作动力。中国与美国合作打击贪官面临的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是,贪官被抓到了,但贪官的钱被扣下了,怎么办?对中国来说,不惜一切代价,要人、也要钱;但对于美国来说,付出很多帮你拿人拿钱,但什么也没得到,往往就失去了合作的动力。

美国帮助中国打击贪官诚意遭质疑

迄今为止,中国追惩外逃贪官主要依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双边引渡条约和外交专项磋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自美国追回惩罚的贪官多是走了移民法遣返以及其他理由劝返这样的渠道,以致多数藏匿贪官尚不能被中方追惩。

从今年7月在北京达成的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可以看出,美国政府有意继续加强与中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关于反腐败问题的交流与合作。

然而,美国国内司法程序的繁琐复杂,美方对中国法律体系制度的人为偏见等,却令中美之间的反腐败合作多受掣肘。其中,最大障碍之一就是,美国常以国内司法程序规定为由要求中国提供所谓起诉涉嫌贪腐官员的“必要证据”,而“必要证据”的数量、范围和深度弹性巨大,以美方裁量为准。这一做法不得不让人怀疑美国的合作诚意。

事实上,美国在帮助中国打击腐败上可以大有所为。美国作为世界头号强国,全球金融中心,对于资金流动有天然的监管优势。中国裸官、外逃贪官中许多人与美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外。另外,美国在信息情报方面也独具优势。只要美中合作就可以封堵贪官的后路。

 

  (文章综合《环球时报》《南方周末》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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