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涉嫌贩毒在中国大连被判处死刑的50岁日本男子,于25日上午在中国被执行死刑。(资料图)
日本NHK电视台7月25报道称,一名因涉嫌贩毒在中国大连被判处死刑的50岁日本男子,于25日上午在中国被执行死刑。据悉,这是自2010年4月以来,中国对日本人执行的第五例死刑。
报道称,被执行死刑的日本人曾与另一名日本男子合谋,企图从中国大连夹带毒品出境进入日本。中国司法机关因此对其判处死刑。据日本政府相关人士透露,25日上午,日本驻中国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收到了来自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称“该日籍死刑犯已在大连监狱被处决”。
报道称,自2010年4月以来,在中国大连和沈阳被处死刑的日本人已有4人,而此次是中方自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对日本人执行的第5例死刑。
NHK电视台透露,有关此次执行死刑,大连市中级法院于本月曾向日本使馆驻大连办事处通告,表示近期会对一名日本毒贩执行死刑,而日本政府出于保护日本国民的角度,通过日本驻北京大使馆向中方传达了“希望不要执行死刑”的意愿。据相关人士透露,该死刑犯已于近期获得允许,曾于24日同家人见面。
2010年4月,中国司法部门对日籍毒贩赤野光信执行了死刑,成为1972年中日两国恢复邦交以来首名被中国执行死刑的日本人。2006年9月中旬,赤野光信在大连被捕。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赤野光信在日本时就数次参与贩毒。2006年4月份,他频繁出入中国国门,引起了中国警方的高度警惕。包括该男子在内,共有4名日本人被判处死刑。近年来,日本人涉嫌走私毒品被捕的案件相继发生。日本与中国在2008年批准了《刑事互助条约》,但中日目前仍无《刑事罪犯引渡条约》。
中国对于毒品犯罪采取严惩的态度,最高刑罚是死刑,即便对于外国人也毫无例外。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2013年10月31日,日本爱知县稻泽市政府议员樱木琢磨,因涉嫌走私毒品出境在广州白云机场被中国公安机关逮捕。日本外务省也承认,中国《刑法》规定走私毒品是重罪,因此樱木最高也可能会被判死刑。
至少10名外籍毒贩在华被判死作为全球重要的毒品生产、贩卖地,在东盟10国中有8个国家可以对毒品犯罪实施死刑。其中,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多次对在其境内贩卖毒品的外国公民处以极刑。而按照中国的法律,贩运超过50克海洛因或10克可卡因,即被认定为“数量较大”,进入死刑量刑范围。
2000年发布的中国禁毒白皮书显示,中国当时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从那时起,已经至少来自英、法、菲、日、韩等国家的10名外籍毒贩在中国被判处死刑。这些外籍毒贩全部在中国最主要的跨境贩毒通道上被抓捕。中国在西南、西北、东北境外分别面临着“金三角”、“金新月(位于巴基斯坦、阿富汗和伊朗的边境欧亚大陆的交界处,是仅次于金三角的毒品产地)”等毒源地的冲击,欧美国家生产的新型毒品也经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向内地渗透。其中,来自韩国、日本等地的制毒分子多在吉林、辽宁和山东制造冰毒,他们或将毒品运回本国,或直接在中国售出。
有西方媒体分析指出,中国处决外国毒贩,就是希望告诉外界中国坚决打击境外毒贩的决心。而且只要中国的死刑还存在,中国在禁毒问题上就会使用死刑,如果中方在这方面显示手软,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编辑: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