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来源:外交部网站)
中国日报北京4月9日电(记者 何流)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6月11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0周年表示,中国一贯遵循《公约》的具体规定,和平解决海上争端最有效的途径是由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协商。
华春莹说,6月9日,在纽约召开的第24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举行特别会议,纪念《公约》生效20周年。中国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大会代表团团长、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会上发言,倡导构建和谐海洋秩序,并主张由直接当事国谈判解决争端。
中方认为,《公约》确立了现代海洋秩序的基本法律框架,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接受。
华春莹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海洋事业,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倡导构建和维护和谐海洋秩序。和谐海洋秩序既尊重各沿海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也尊重所有国家合法、和平利用海洋的权利和自由。和谐海洋秩序要求各国秉承《公约》精神,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和责任,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
华春莹指出,中国是国际海洋法治与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坚定维护者和促进者。中国政府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循《公约》的具体规定,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和平解决争端方式的合法权利。和平解决海上争端最有效的途径是由直接有关的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协商,这也是国际上最普遍采用的方式,并且有大量成功经验。
(编辑:柳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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