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支招如何“正确”分手 以死相挟或构成犯罪

作者:孙丽燕 来源:中国网
2016-03-25 17:42:22

  中国网3月25日讯 据日本媒体3月23日报道,男女朋友分手之时,常常能听到恋爱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说出“跟我分手我就不活了”、“被你抛弃我就立刻自杀”这种带有威胁性质的言语。他们通过扬言自杀等方式,逼迫对方与自己保持恋爱关系,日本社会将这类人称为“沉重恋人”。在恋爱关系中,该如何对待他们的威胁言语?倘若他们真的做出自杀、自残等行为,另一方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对此,日本某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做出了具体分析。

  分手后对方自杀究竟算不算犯罪

  在日本,为了不让对方做出自杀这种极端行为,面对“分手我就不活了”这样的威胁性言语,很多人会被迫继续维持恋爱关系。但若因分手而导致对方真的做出自杀行为,这种情况下,提出分手的一方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呢?

  对此,日本律师表示,在日本,只要没有法定的婚姻、婚约等特殊关系,普通的男女恋爱关系只能被算作自由恋爱,但是双方都有自由选择分手或是继续交往的权利。因此,即便选择分手也不构成犯罪。此外,如果对方自主选择了自杀行为,恋爱关系的另一方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对方的自杀行为与提出分手的一方有关,那么提出分手的一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日本,若在对方自杀过程中加以帮助,则将被追究“协助他人自杀罪”,若教唆他人自杀,则将被追究“教唆自杀罪”。此外,若逼迫对方、使其只能以自杀行为来解决问题,则将被定为“故意杀人罪”。

  因此,日本法律专家建议,恋爱自由,分手自由。但在与对方提出分手的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措辞,切不可言语过激并刺激到对方,致使对方做出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

  以死相胁在日本构成什么罪

  那么,在分手过程发出“分手我就不活了”这类带有威胁性质的言语是否存在问题,构成犯罪呢?

  针对这一问题,该日本法律专家表示,从日本的法律角度出发,这句话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稍微改变一下措辞就有可能构成以下几种犯罪行为。

  “如果分手我就杀了你”,如果换成这种表达方式,以危害相逼,要挟对方的生命、身体、财产、自由等,在日本法律体系中将构成“胁迫罪”。

  “如果分手我就杀了你,乖乖和我保持恋爱关系”,这种说法以威胁要加害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手段,迫使他人实施非义务行为的,在日本法律体系中将构成“勒索罪”。

  不断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对方如果分手便会立刻选择自杀,此类行为在日本则属于骚扰他人的行为,也将构成犯罪。

  法律专家表示,在恋爱过程中向对方说出这类带有威胁性质的言语,虽然在肉体上不构成暴力行为,但在精神上已经属于暴力行为,应被算作“恋爱暴力”。

  所谓“恋爱暴力”是指恋人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这类暴力行为不仅指肉体上的暴力,还包括一方针对另一方的任何蓄意性言语、心理层面的攻击和伤害。

  恋人应尽量做到和平分手

  分手之时,由于情绪失控,很多人会走上极端。而在给对方造成困扰的同时,这种极端行为也会使自己走上犯罪之路。

  他们或许是深爱着对方,才会说出这类威胁言语。但若因这些言语而给另一方造成困扰甚至伤害,那最终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曾经是亲密无间的恋人,走到分手这一步的过程肯定是痛苦的,但即便痛苦也不能用自杀等极端的方式来结束彼此之间的关系。专家表示,提出分手的一方在提出分手时最好能采取合理方式,而被提出分手的一方,也应理性接受对方提出的分手请求。双方应尽量保持理性,和平分手,切勿因分手而失去理智,让分手的怨念成为犯罪的导火索。(孙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