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月25日报道,一群哈佛校友、加州大学学生等710人,集体控告谷歌(Google)侵权,指谷歌在三年期间,通过校园教育应用程序平台截获和分析他们的电邮资料来作为广告用途。
据哈佛大学学生校报Crimson报道,包括13名哈佛校友在内的原告,指控谷歌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在没有获得使用者同意下,为商业利益分析大学生的校园电子邮件。他们认为谷歌此举违反电子通信隐私法,也违反与各大学的合作契约。
原告律师加洛(Ray Gallo)表示,根据电子通信隐私法,如果谷歌在“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一般和特定过程中”拦截在平台上的电邮,属于其权利范围,但若出于广告目的,则另当别论。
据Crimson报道,哈佛和其他与谷歌有合约、使用其教育平台应用程序的大学,都明确禁止谷歌因广告原因浏览师生的电邮。
一名参与集体讼诉的哈佛校友莫里森表示,要用尽一切力量,阻止越来越多、且令人不安的个人资料全球市场化的趋势。谷歌目前未针对此控诉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