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确保2017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浓度下降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网
2016-03-03 11:37:10

  中国网3月3日讯 泉州市201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围绕和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和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精神以及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文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抓住五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污染减排、监管执法、服务发展、环保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完成,同时应对好三项热点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继续落实国家“大气十条”以及省、市实施方案,确保2017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4%。一是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及“十三五”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年度大气重点治理项目,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二是加强空气质量预警。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制度,及时针对存在问题、滞后工作向有关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通报、预警。三是协调督促各地各责任部门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随意焚烧垃圾、餐饮油烟、机动车和工业烟粉尘等大气污染源整治。四是继续推进建陶业综合治理。督促晋江市、南安市加快落实喷雾干燥塔除尘设施改造、升级以及原料堆场“三防”等防治措施。同时,对粉尘超标排放的建陶企业进行严肃查处。五是组织开展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六是组织开展空气颗粒物源解析及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源解析。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异常情况下的排放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水十条”和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落实好省、市“河长制”。一是持续抓好2016年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整治,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垃圾整治等方面水环境治理。二是继续抓好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加快治污、截污工程建设,深化工业、畜禽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各地水环境生态系统修复。三是在全面总结2013年以来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将小流域“赛水质”纳入“河长制”推进实施,持续抓好小流域整治。四是配合市政部门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五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抓紧推进我市主要河流县(市、区)交界断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继续开展市级水源地一旬一测、县级水源地一月一测,确保2016年底前市级水源地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环境安全方面。一是防范环境风险,不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网络。继续做好市本级应急库物资更新;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和调配机制,确保应急事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就近调取;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应急联动;继续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备案。二是继续抓好重金属、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①深入开展全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推进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切实从源头控制重金属新增排放量。抓紧启动“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金属污染物削减任务。②继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确保“达标进位”,积极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专项督查以及产生、经营危废企业等级评定,确保我市产生和经营危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分别达90%、95%以上。③持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2016年度核与辐射监督性检查及监督性监测。三是充分发挥督办、督查和回访等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全市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件、投诉件,及时回应媒体曝光,及时化解,防止“小事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