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张骜】自2013年菲律宾就中菲南海争议向中国发出《仲裁通知》、启动强制仲裁程序以来,中方多次通过外交途径向菲方表明不接受菲方提起的国际仲裁、也不参与仲裁程序的立场。虽然如此,菲律宾媒体再次就南海“仲裁”案进行炒作。据《菲律宾每日问讯者报》(Philippine Daily Inquirer)2月28日引述美国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学者报道称,南海“仲裁庭”极为可能作出对北京不利的裁决。
CSIS旗下“亚洲海事透明倡议”(AMTI)主任波林(Gregory Poling)在2016年南海局势分析报告中预测,海牙仲裁法院“几乎肯定会裁决中国南海9段线沒有海洋主张的效力,中国无权索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赋予的领海、专属经济海域、大陆棚以外的历史权力。”他指出,即使中国拒绝参与也拒绝承认仲裁程序,仲裁法院的裁决对中菲双方都将具有“法律约束力”。
波林称,如果中国拒绝接受裁决结果的约束,将有损作为负责任新兴大国的形象,进而导致区域内国家与美日两国越走越近,因此北京可能会和菲律宾作出一些妥协。但他也认为,仲裁法院可能作出的不利裁决并不会影响北京对南海的个别主张,因为仲裁法院只是要求北京以海上地物为依据来主张海洋权利,而不是单凭在地图上画出的虚线圈海。
菲律宾和一些西方媒体希望借这样的舆论模糊事实,宣传南海“仲裁”案所谓的“法律约束力”,相关报道时有见到。然而,南海“仲裁”本身却是站不住脚的。中国外交部早就曾受权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从法律角度全面阐述中国关于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
根据该文件,仲裁事项的实质是根本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的领土主权问题;中菲之间已达成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端的协议;而且中国从未就有关争端接受强制程序。因此,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显然是滥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是捍卫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主权权利,是行使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