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5日讯 2月25日,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全球环境竞争力报告(2015)》联合发布暨“十三五”时期区域竞争战略研讨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名中,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继续居前三位。
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财政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3~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财政竞争力和金融竞争力。
2014年全国各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浙江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海南省、山东省、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西省、山西省、云南省、河南省、重庆市、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青海省、安徽省、辽宁省、湖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与2013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西藏自治区(15位),其它依次为湖北省(6位)、重庆市(6位)、贵州省(4位)、海南省(3位)、江西省(2位)、河南省(2位)、河北省(1位)、四川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8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2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辽宁省(15位),其他依次为山东省(5位)、云南省(5位)、安徽省(3位)、福建省(3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吉林省(2位)、陕西省(2位)、山西省(1位)、内蒙古自治区(1位)、湖南省(1位)、甘肃省(1位)。
在财政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西藏自治区、江苏省、贵州省、海南省、江西省、湖北省。
在金融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山西省、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