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外资政策的顶层设计框架正在重构之中。《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为了适应近年来引资工作国际国内环境新的变化,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新时期外商投资顶层设计思路,吸收外资政策将由普惠制转向精准式,并将在投资促进政策中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手段。
“近年来吸收外资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此同时,法律层面、外资管理体制、吸收外资政策、投资促进政策、开发区等投资平台的发展等这些吸收外资的顶层框架也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可以说是一个重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具体而言,在法律层面,“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订正在进行中,外国投资法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除了内外资法律统一这一目标之外,现阶段外资三法修订的核心内容就是适应“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外资管理体制方面,作为对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的突破性创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正在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采用,国内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已展开负面清单在投资领域的先行先试。
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层面,也已经从早期的外资超国民待遇转变为国民待遇,新时期如何更好地支持外资发展是下一步要重点解答的问题。(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