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12日宣布,菲政府积极推动的菲美《加强防务合作协议》符合宪法。
菲最高法院当天以10票赞成、4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裁定菲美《加强防务合作协议》符合宪法。该法院认为,该协议是原有的菲美《访问部队协议》的执行细则,属于延伸条款,为行政协议,无需国会批准。
根据菲宪法规定,除非经过国会批准,菲律宾不得允许外国军队、军事基地或者设施在菲存在。此前,菲参议院以此为由,认为菲美《加强防务合作协议》没有经过国会批准,不符合宪法,因此要求最高法院作出裁决。
这一裁决立即激起反对声音。民间组织“国家优先”秘书长雷纳托·雷耶斯说:“今天对菲律宾主权来说真是令人伤心的一天……菲律宾人民必须坚决地反对美军基地重回菲律宾,反对这些基地造成的一切社会问题。”
菲律宾曾是美国殖民地,美国在菲曾拥有多个军事基地和大量驻军。1992年,美国关闭了在菲律宾的最后一个军事基地。菲美两国于1998年签署《访问部队协议》,使美军能够以“访问”的名义实现在菲律宾的长期军事存在。
2014年4月28日,菲美签署《加强防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菲方将允许美军在指定区域兴建军事设施或升级现有的基础设施。此外,美军还可以在菲律宾预先部署武器装备、补给物资和人道主义救援物资等。 (记者 杨天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