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增:获取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的数量 法律不作规定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网
2015-12-27 17:15:02

  中国网12月27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7日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反恐办、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回答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等有关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通过以后,大家可能比较关心的是到底有多少人最后能够获此殊荣,这个可能要等到授予时才能获得答案,法律没有直接作出规定,但是可以给大家说明的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对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的条件、标准还有决定和授予的程序,都作出了规定。

  关于条件和标准,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做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来。对国家荣誉称号,是要授予在各行业、各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从决定和授予的程序上,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授予的国家最高荣誉。

  从以上这些规定来看,要获得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它的条件和标准是非常高的。同时,决定授予的规格是最高的,所以这些获得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标准,最后获得者的数量要与国家最高荣誉的性质和地位相匹配。至于具体数量,要根据开展表彰工作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对此,法律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