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抓女生大腿续:律师称其“患精神病”

作者:俞洁 来源:新闻晨报
2015-06-05 07:27:00

  据美国《侨报》报道,面临性侵等罪名指控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中国留学生包鹏程(音)当地时间3日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出庭,辩护律师以包鹏程患有精神病、无法理解刑事指控内容以及无法与律师配合而要求转送精神病法庭审理,法官同意辩护律师的请求,裁定17日由精神病法庭裁定包鹏程是否有精神问题。

  屡次猛抓华裔女生大腿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5月28日上午9点到10点之间,犯罪嫌疑人包鹏程在不同时间在三个不同地点猛抓3名女生大腿,3名受害人均为华裔。其中不止一名受害人在几周前已经受到其骚扰,有一个受害人在今年3月份曾经报案。

  24岁的包鹏程来自秦皇岛,在UCLA攻读化学与生物学博士学位,也是一名助教。他中等身高,黑色短发,案发时身穿白色衬衫、深色条纹和灰色裤子、黑色网球鞋和白色棉袜,戴着眼镜,身背黑色背包。

  从UCLA官方网站上,可以找到包鹏程的简历,内容相当丰富,各种国家级奖项和实习经历写满4页纸,显示出他曾经是不折不扣的优等生。包鹏程于2009年进入天津南开大学物理系就读,在几年的大学生涯中始终名列全系前三,并于2009至2010年度获得国家级奖学金。

  对于包鹏程一案,其他中国留学生都为他的行为“感到丢人”。UCLA 金融系一名中国学生表示,希望他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说,包鹏程面临7项攻击和1项性暴力罪名指控,现被关押在洛杉矶一处男子监狱中,保释金额为16万美元。

  专家呼吁“谨慎出国留学”

  对于3日包鹏程的辩护律师提出的转送精神病法庭请求,专家表示,两成以上的刑事案件被告都涉及精神病问题,有些是因为患病时分不清对错,有些是在犯案时发病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要证实被告有罪,检方除要证实被告的犯罪事实外,还必须证实被告在犯案时有犯罪意图。如果被告被证实犯案时精神病发作,就可作为不具犯罪意图的证据。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明白自己所面临的指控或者无法与律师配合,辩方律师可以向法官提出转送精神病法庭来审理。如果精神病法庭法官裁定被告有能力明白指控并且可以与自己的律师配合,再将案件转回普通的刑事法庭审理。

  转往精神病法庭对被告有利有弊。有利的是,在候审期间法官将指派独立的心理医生鉴定,并向被告提供必要的治疗,而这些记录证实在案发时或之后被告患有精神病,在转回普通刑事法庭审理时,辩方律师可以使用这些记录对被告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不利的是,如果被告患病严重,一直无法明白自己的指控或无法与律师配合,被告将被转到精神病医院治疗,直到病情好转才转回普通法庭审理。有时,一拖就好几年,审理的时间变得遥遥无期。

  专家呼吁,近年赴美的中国留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赴美后遇到学校以及生活的压力而得不到适当的缓解会导致一些怪异行为。家长不仅要注重子女的学习成绩,而且还要培养学生的抗压能力及独立生活能力。(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