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清明节,人们在祭奠逝去亲人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和平时代为了社会安定而牺牲的公安民警。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从2010年至去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官兵)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2014年因公牺牲393人,是近20年以来最少的一年。其中因突发疾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是民警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占总数一半以上,中青年民警牺牲比例较高。
牺牲者平均45.5岁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官兵)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平均每年牺牲425人。2010年至2013年牺牲人数持续上升,2014年因公牺牲393人,是近20年以来最少的一年。从年龄看,因公牺牲民警平均约45.5岁,中青年民警牺牲比例较高,其中30至49岁超过七成,29岁以下和50岁以上分别占一成、两成左右。从警种看,派出所、交巡警、治安民警、刑侦民警、消防官兵牺牲居前五位。
至于民警牺牲的原因,因突发疾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占总数一半以上。因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民警因公牺牲占26.3%,排在第二位。因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11人,占5.2%,除2014年有所下降外,前四年牺牲人数和占比连续上升。另外,因抢险救灾牺牲占3.7%。
推动设立“袭警罪”
因公负伤方面,2010年至2014年,公安民警因公负伤20741人(重伤2643人、轻伤18098人),平均每年4148人。除2012年有所下降外,总体呈上升趋势,去年达到5624人,同比增加33.1%。其中,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是民警负伤首要原因,因此遭受暴力袭击负伤8880人,占负伤民警总数的42.8%,连续5年总体上升,其中2014年2417人,比2013年上升24.1%。
数据显示,目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仍处高位状态,因公负伤数量总体上升,特别是因突发疾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民警数量仍居高不下,暴力袭警、暴力抗法问题突出。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强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继续加强民警执法规范化,强化民警执法防护意识教育和实战训练,深入推进完善民警职业风险保障制度,推动设立“袭警罪”,依法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
众人缅怀公安英烈
清明节,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以书写感言和深情寄语的形式,传递着他们对公安职业的理解和感悟,表达着他们对公安英烈的缅怀和敬意。
“当代雷锋”、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说:“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他们用忠诚捍卫国家利益,用奉献换来社会安宁,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向所有公安英烈致敬!”
著名作家二月河为公安英烈倾情写下了寄语:“碧血碧血化为蝴蝶,你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人民的幸福与安宁,你们的生命融化在我们的事业中,你们是最可敬最可爱的大写的‘人’。”
在多部影视剧中饰演公安民警的著名表演艺术家、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对公安事业怀着深厚的感情,他说:“冬去春来,清明祭祖。缅怀前辈,感恩故人。喜看今日国泰民安,不忘昨日公安英烈抛洒热血,奉献生命。我们永远怀念他们。”
追忆逝者
刘勇
制止斗殴 被歹徒连刺16刀
刘勇是荆州监利容城派出所的一名民警。今年1月28日22时,湖北监利容城镇一会所停车场内数名年轻人因琐事斗殴,保安上前制止被捅伤。已下班的刘勇路经事发地,在报警后上前制止。搏斗中,刘勇被歹徒连刺数刀,但仍紧紧抓住歹徒的衣服,他的腹部、背部又连续中刀。等增援民警赶到现场时,刘勇已经倒在血泊中。法医鉴定的结果显示,刘勇的头部、胸部、腹部、背部及手指等部位共有刀伤16处,其中致命一刀捅进了右心室。刘勇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共青团荆州市委、荆州市青年联合会授予刘勇“荆州青年五四奖章”。
刘勇牺牲时,年仅35岁。在同事们眼里,敬业、负责、疾恶如仇是他最大的特点。2013年夏天,监利县农村地区摩托车盗窃案频发,为尽早破案,刘勇经历了近一个月黑白颠倒的蹲点。盛夏时节,刘勇被蚊子叮得浑身是包,他顾不上回家洗澡换衣,等案件告破时,已是“胡子拉碴浑身冒臭汗”。
监利县公安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勇先后侦破各类案件200余起,缉获在逃人员20余人,调处纠纷500余次,并多次获市、县公安机关表彰奖励。2014年11月,因打黑除恶成绩突出,他荣立个人三等功。
1月31日,刘勇的遗体告别仪式上,他10岁的儿子为父亲朗读起作文《爸爸的爱》—“有一种爱,是无言的,是深沉的,它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它就是宽广无边的父爱……”
王高峰
连续工作 昏倒在工作岗位上
王高峰是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今年2月22日,王高峰因连续工作,突发脑干大面积出血,经全力抢救无效,牺牲在春节安保工作岗位上,年仅41岁。
2月20日中午,忙碌了一个上午的王高峰感到身体不适。当同事劝他休息时,他说没事,简单服了些药,仍继续坚持。当天晚上8点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过度劳累的王高峰突发脑干出血,昏倒在工作岗位上。在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途中,王高峰断断续续告诉妻子平玉霞“请你转告大队领导,我不能参加明天的值班了,请他们安排好工作”,这一句话成了王高峰的临终遗言。2月22日,王高峰永远离开了亲人和战友。
据王高峰的同事介绍,在此前一个月的查处酒后驾驶和春运交通整治集中行动,王高峰带领民警加班加点往前冲,连续一个多月奋战在行动一线,没有休息过一天,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王高峰的女儿今年12岁,一家人本想趁着女儿第一个本命年,照张全家福作纪念。可元旦时,王高峰和战友们集中查酒驾没时间;春节前,他又和战友们投入到春运交通整治工作中,还是没时间。王高峰答应妻子,等春节安保过去了,找个影楼,好好照上一组挂在墙上。谁知这个小小的承诺最终变成了遗憾。
李方洪
搜救群众 积水中遭电击以身殉职
李方洪是燕山分局向阳路派出所政委、所长,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在参与抢救被暴雨和山洪威胁的燕山向阳凤凰亭村居民的生命财产时,李方洪被一根带电电线杆斜拉钢索击倒,以身殉职,年仅45岁。
当天中午,燕山地区开始降雨,凤凰亭村之前已经发生过几次严重积水的情况。本来在家的李方洪,看着窗外越来越大的雨势坐不住了。李方洪直奔凤凰亭村,带领民警组织街道、物业、消防部门进行排水救助。李方洪和同事们先赶到村东头地势最低洼的村民家中,在齐腰的水深中将10余名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随后,他和同事沿着村里由低到高的地势,一门一户地疏散群众,先后背出87岁的孤寡老人刘老汉等6名老人和孩子,并将躲避在家里、房上、墙头求助的50余名群众进行了及时安全的转移。
从下午一直忙到晚上,村里大部分群众都已经安全脱险。不放心的李方洪,建议再次进行巡查。当得知村里32号院附近还有群众被困时,他马上带队前往救援。当有人拿过去救助绳就要蹚水,李方洪说“还是我先来吧”,这是李方洪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李方洪接近32号院附近时,湍急的水流冲了李方洪一个趔趄,他顺势去抓身边一根电线杆斜拉钢索,“砰”地腾起一团蓝色火花,李方洪突然不见了踪影,只有右手仍然紧紧粘在钢索上。等众人将他救起时,李方洪已经摸不到了脉搏。在燕化医院,李方洪终因抢救无效以身殉职。
在这次救援行动中,李方洪带领民警、街道干部安全转移、救助群众63名,凤凰亭村全部受灾群众无一人伤亡,而他却永远倒在了工作岗位上。2012年7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李方洪同志为烈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汤春苗
追捕嫌疑人 耗尽体力沉入河中
汤春苗是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汊河派出所副所长。1997年10月10日下午,汤春苗在警区侦查案件,发现两名盗窃嫌疑人,遂上前盘查。盘查中,两人见事已败露,仓皇逃窜,其中一人跳河逃跑。汤春苗紧追不舍也跳入河中,在头部撞着河床上的石头受伤后,仍然继续追捕。作案10多起盗窃数万元的嫌疑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和群众当场抓获,而汤春苗终因体力耗尽不幸沉入河中,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汤春苗1984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1992年4月任汊河派出所副所长。在参加公安工作的13年里,汤春苗先后破获刑事案件100多起,查获犯罪嫌疑人90多名。1986年以来他先后3次被县公安局评为“文明干警”,两次被评为全县公安系统先进工作者,1989年2月受到县局嘉奖,1995年被汊河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汤春苗到派出所工作10多年,几乎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他分管集镇治安防范,雨雪天气要到农贸市场看看,协助市场管理维持好秩序。每天早上总要去一趟储蓄所,提醒取出大宗现金的人们注意安全。工资不高的他带头交给村里200元,发动群众捐资修路。
汤春苗是土生土长的汊河镇人,亲友难免遇到一些事情登门请他帮助通融,对此,他都是耐心做好工作,婉言拒绝,对邻居、亲戚、朋友,都是这样“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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