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澳大利亚新快网3月19日报道,澳联邦政府发誓要确保反海外贿赂的法律有作用,对贿赂及腐败行为零容忍,严肃对待经合组织(OECD)《反贿赂公约》(Anti-Bribery Convention)所规定的职责。
澳大利亚《联邦刑法》规定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是犯罪行为。19日国会提出了新的措施来堵住之前法规所存在在的漏洞。按照之前的法律,如果被告以不知道对方身份为由,声称不是故意贿赂外国官员,就可以免遭起诉,哪怕其确实有贿赂行为。
海外贿赂通常通过中间人来实施,这意味着贿赂人通常不会见到或得知受贿官员的身份。
根据19日提出的改动,公诉人无须证明被告故意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来断定海外贿赂的犯罪属实。海外贿赂一经定罪,个人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和170万澳元(约807万元人民币)罚金,企业则为1700万澳元。
澳大利亚有关部门,尤其是联邦警察(AFP),近期采取了重要行动来改善海外贿赂方面的执法。(实习编辑:朱天祺 审核:谭利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