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4日讯 据西班牙《世界报》网站12月22日报道,何塞·卡斯特罗法官今天在一份公开的判决书中重申了对西班牙克里斯蒂娜公主的审判要求,与她相关的两桩财政罪名11月7日经过了帕尔马市法院的初审,随后法院还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强调“有足够的证据对克里斯蒂娜论罪”。因此,克里斯蒂娜将成为历史上首位坐上被告席的皇室成员,并将面对可能长达四年的牢狱处罚。卡斯特罗认为,和辩护律师们及检察官佩德罗·奥拉奇想法相反的是,“玻汀主义”并不适用于本案的情况,不能因此为克里斯蒂娜开脱罪名。
帕尔马市法院主持三审的大法官之前宣布说,12月23日,陪审团关于克里斯蒂娜案件的最终意见将会被公布,但现在他提前一天做出了裁决,裁决中规定克里斯蒂娜将作为其丈夫2007年和2008年犯下的财政罪案件中的“从犯”出现在审判席中。
“乌尔旦噶林”案件的法官说,与帕尔马市法院初审的结果一致,“玻汀主义”并不适用于本案,因为本案牵扯到了集体利益。同时,他还援引了2008年“阿图特科萨主义”的例子,那次的案件最终避免了起诉。
2007年12月最高法院赦免了卷入资产转移案件中的西班牙前首相班科·桑德尔,原因是大众的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起诉理由也不够充分。该案件,围绕宪法范围内的裁决与公众舆论,在司法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骚动。
此外,卡斯特罗还将向克里斯蒂娜处以260万欧元的罚款。
争议
马哈纳宪章125章原文中写到: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并通过陪审团制度参与司法管理、审判程序、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以及一些传统法院的审判。总的来说,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公民有权利参与审判过程。
高级法官迭戈·高麦斯·莱伊诺、莫妮卡·德·拉·塞尔纳以及胡安·西麦奈斯·比达尔认为,“很明显,这些违反财政规定的行为损害了集体利益。结果,4600万西班牙人都因此受到了影响。”
“乌尔旦噶林”案件中的这位女士最终可能会接受什么样的裁决呢?根据法院已有的材料,该案件中的每一桩罪名都可能使她受到6个月到2年的牢狱处罚。高麦斯·莱伊诺、莫妮卡·德·拉·塞尔纳以及胡安·西麦奈斯·比达尔三人倾向于对作为其丈夫所涉案件从犯的克里斯蒂娜处以监禁的处罚,并控诉说她“在偷税方面引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克里斯蒂娜将不可避免地接受司法的审判,并且不能利用任何的条约为自己开脱。
如果克里斯蒂娜被处以两年以下的牢狱刑罚,逃脱这一刑罚相对来说将会比较容易,但这一刑罚的长短,决定权在于宣判法院。帕尔马市法院认为,必须对身为从犯的克里斯蒂娜提出诉讼,罪名是她违反了财政规定。同时法院也注意到,克里斯蒂娜能够因刑法相关条例中的减刑规定而受益。规定中说道:“当能确定主犯罪行的条件和人物关系不同时发生在从犯身上时,法官可以根据实情减少刑罚。”
帕尔马法院二审在对克里斯蒂娜及其丈夫进行描述的书面报告中写到“乌尔旦噶林夫妇滥用私权谋取个人利益,违反财政规定”,并且将克里斯蒂娜与安娜·玛丽娅·特海罗,迭戈·多雷斯的妻子进行了比较:她们都充当了掩盖其丈夫财政罪行的工具。(实习编译:陈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