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11月24日报道,韩国日前新出台的信用卡使用条款规定:从下月月末开始,持信用卡在韩国国内商家刷卡消费时,如果金额超过5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700元),则必须出示身份证来证明本人身份。
据报道,韩国信贷金融协会和信用卡公司们共同修改并制定了包含上述规定的信用卡标准条款。韩国国内所有信用卡公司和经营信用卡的银行均适用于上述条款,该条款将于下月30日开始正式实施。
据悉,此项新规定的制定,是为了在顾客信用卡丢失时防止高额金融事故的发生,并将顾客的损失减到最低。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法规仅适用于信用卡,在借记卡使用条款中并没有写入刷卡50万韩元以上需出示身份证的条款 。(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