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谈中美签证互惠安排:“实现想走就走的美国之旅、中国之旅”

作者:朱佳妮、熊争艳 来源:新华网
2014-11-14 16:19:30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朱佳妮、熊争艳)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黄屏14日在介绍中美签证互惠安排时说,这一安排将极大便利两国人员往来,两国数百万公民在办妥一次签证之后的5年或10年内,无需再为签证费时费钱费力,实现想走就走的美国之旅、中国之旅。若干年后,受益人群将达到上千万,甚至数千万。

  “两国数百万公民在办妥一次签证之后的5年或10年之内,只要拿着护照、买张机票就可以顺畅、便捷地往来于太平洋两岸,无需再为签证费时费钱费力,实现想走就走的美国之旅、中国之旅,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黄屏如此描绘新安排的好处。

  根据中美达成的共识,双方为前往对方国家从事商务、旅游活动的另一方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为从事留学活动的另一方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11月10日,中美双方以互换照会形式对上述安排进行了确认,并商定自11月11日起执行。

  黄屏强调,若干年后,受益人群将达到上千万,甚至数千万。美国长期多次签证还将给中国公民带来前往其他国家的签证便利,比如,持有美国长期多次签证可享受墨西哥等国的免签入境待遇,可享受韩国等国的免签过境待遇。

  黄屏解释,本次互惠安排适用以下符合申请条件的签证申请人:中国公民申请美国“B-1(商务)”、“B-2(旅游)”或“B-1/B-2(商务/旅游)”种类签证,美国公民申请中国旅游、商贸或探亲种类签证,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中国公民申请美国“F(学术或语言学生)”、“M(职专学生)”或“J(交流学者)”种类签证,美国公民申请中国长期学习(6个月以上)种类签证,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黄屏说,本次互惠安排聚焦于为两国商务、旅游、探亲和留学人员提供最大力度的签证便利(美国法律所允许的签证最长有效期限为10年)。据初步统计,商务、旅游人员在两国人员往来中所占比例高达70—80%,同时两国还有为数可观的留学人员在对方国家长期学习。

  黄屏说,中美签证互惠安排为构建更加积极合理的中外人员往来新秩序提供了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