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岁月号”15名逃跑船员被检方建议重判 船主面临死刑
27日下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今年4月发生沉船事故的“岁月”号客轮15名船员进行最后一次法庭审理。检方要求法院判处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其余船员判处15年至30年有期徒刑。
船长被控杀人罪
据韩国媒体报道,检方指控船长李某在内的4人犯有杀人罪或杀人未遂罪,三副和操舵手被指控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其余9名船员则被指控遗弃致死、致伤。检方根据被告的犯罪性质、职权、庭上态度、责任范围等向法庭提出了量刑建议。
韩媒体援引检方指控称,船长李某作为“岁月”号总负责人,间接制造了这起海难事故,且违反了《船员法》“船长应最后一个离开船舶”的相关规定。另外,在进行“要求乘客呆在船内”的广播后,李某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或进行相关努力,在离开船舶后也没有进行任何救援。
检方还认为,在客轮有可能沉没,及乘客在舱内等待进一步指挥、救援也相对容易的情况下,这些船员都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
4月16日在韩国珍岛郡近海发生的“岁月”号沉船事故震惊世界,造成包括大量学生在内的304人遇难(包括10名失踪者)。“岁月”号海难发生后,包括船长、船员、海警、船务公司、安检人员等在内近400人被调查,其中154人被逮捕。
据悉,初审宣判将于11月第3周进行。
家属拒绝打捞船
尽管事故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但韩国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对失踪者的搜索。
海难发生之后,家属们一直强调“在找到所有失踪者之前,绝不进行打捞”。但随着天气变冷,海水温度越来越低,潜水员体力消耗增大,潜水时间也越来越短。一些家属开始考虑打捞船体,并决定如三分之二以上失踪者家属赞成,即同意进行打捞。
但27日,在经过投票后,多数家属仍拒绝打捞沉船,坚持继续进行水中搜索
迄今为止,韩国政府和民间救援机构已经对“岁月”号船体内部进行了2705次搜索。(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