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依法清场“占中” 欧美对非法集会亦不手软

作者:纪双城 来源:环球时报
2014-10-20 08:27:00

  欧洲警察经常强力驱散集会

  近年来,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西方社会动荡加剧,许多欧洲小国接连发生大规模抗议示威。前不久,在布鲁塞尔,警察使用催泪弹和防暴水枪驱散几千名示威者,恢复了秩序。据布鲁塞尔警察局发言人伊尔斯·基里介绍,当时有约2.5万名示威者聚集在一座工会大楼前面,抗议紧缩和失业。由于该地区集中了很多政府机构,集会致使很多人无法正常上班。一些国家驻欧盟使团也位于这一地段,结果导致一些使团机构被迫关闭。

  《环球时报》记者去年在雅典采访,在去往市政府的路上被集会的示威民众拦住了去路。当时,很多车都过不去,因为示威者设置了路障。过了大约一个小时,记者看到希腊防暴警察向人群发射催泪弹,不一会儿示威者被驱散。当地朋友称,在雅典,如果有示威集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警察都会采取强制手段驱散示威者。

  有专家称,在法制社会内公民有表达诉求的自由和权利,但表达方式要在法治框架之内,将自己的自由置于别人的不自由之上是不允许的。比利时一名律师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欧洲国家的法律都保障公民的集会自由,但要申请备案,如果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集会则被视为非法,对此警察有权强制驱散。即使是合法集会,如果集会过程中出现非法活动,警察也会予以制止。

  比利时《华商时报》社长罗玉宏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占中”者阻断公共交通,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占中”者甚至包围特区政府、警署及其他公共机构,公然挑战法律。根据国际惯例,对于非法集会,警察有权强制驱散。

  欧洲与外交政策基金会国际问题专家佐戈普鲁斯对《环球时报》记者说,香港的法律地位早在1984年中英签订的双边协定中得到规范,香港的法制建设也早已有“一国两制”的框架设定。现在香港“占中”者无视法律规定,是对法制和秩序的粗暴践踏。在任何一个国家,民众有政治诉求是可以理解的,但表达诉求的方式应该在法制轨道之内。如果大家都通过干扰社会秩序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整个社会就乱了。这种行为是法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也是文明社会所不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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