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据韩国纽西斯通讯社10月16日报道,韩国法务部日前因“不会唱韩国国歌”拒绝中国女性崔某的入籍申请。崔某不服将法务部告上法庭。韩国法院16判决称,“面试官的审查基准符合法律要求,客观合理,并未滥用私权,因此判定原告败诉”。
据报道,崔某2004年与韩国人结婚,取得了在韩国居住资格。她于2010年向韩国政府提出了入籍申请,在首轮面试审查中她因对韩国国歌陌生,两名面试官判其不合格。在第二轮面试中,她也未能合格,入籍申请被驳回。
崔某表示,自己已经结婚8年多,非常适应韩国文化,符合国际法上入境条件。崔某后将韩国法务部告上法庭,首尔行政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于16日判定崔某败诉。
(原标题:中国一女性因不会唱韩国歌被拒入籍 韩判决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