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蒙)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正式公布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与处罚结果: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价格垄断持续10余年
国家发改委介绍,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 等4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和中国上海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涨价方针、时机和幅度。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信息,实施涨价行为。
发改委称,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情节严重。
发改委表示,涉案企业均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销售行为进行整改; 二是对公司全体成员进行反垄断培训,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中国法律要求;三是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
打破垄断需要“领头羊”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涉嫌的是“横向垄断”,即在投标过程中,通过多家企业串通,以一家企业报低价,其他企业报高价的方式,轮流中标。日本企业通常比较“抱团”,这样的方式对于日企来说似乎已成潜规则。此前,日本企业在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抱团垄断零部件价格,曾经受到严厉处罚。
然而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横向垄断”只是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外资垄断的一个缩影。“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落后,满足不了整车厂需求,严重依赖进口。”国内一家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经营者对记者表示,外资品牌占据我国汽车零配件市场份额的7成以上,在中高端市场处于主导地位。
中汽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外资车企垄断原厂零配件渠道,既抬高价格也加剧国内对进口配件的依赖。外资整车企业由于拥有原厂零配件的知识产权,通过垄断零配件的流通渠道抬高汽车零配件价格。同时,外资整车企业授权4S店独占设备检测参数、专用工具种类等车辆维修技术信息。市场上找不到同质配件和维修技术资料,消费者必须付出高额溢价。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处主任徐长明认为,国内零部件企业的兼并重组比整车更急迫,如果没有大的零部件企业出现,成本下不来,质量上不去,整个行业的发展就会极其困难。据了解,目前上海华域等国内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已开始积极收购兼并,在市场遭遇垄断的环境下,反向收购海外企业在华业务,形成规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