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需适应中国反垄断新常态

来源:国际商报
2014-08-20 09:36:00

  反垄断调查在欧美国家非常常见,其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随着中国市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未来中国反垄断调查可能会更多。外国企业要适应中国法律,与中国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

  中国政府近期在IT、汽车等多个行业展开反垄断调查,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尽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已经就此表示,查处垄断行为是国际通行做法,在《反垄断法》面前,中国对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况,但一些西方媒体仍然认为,中国政府欲借反垄断调查排挤外资,一些被调查的外国企业也认为遭到了非公平的针对性对待。

  就上述舆论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专家认为,外媒对中国的指责缺乏依据。从近几年我国已经开展反垄断的领域所涉案例看,并不存在内外差别问题。目前的反垄断调查只是为打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外资企业需适应这一变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公平性不容质疑

  7月以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消息接踵而至。在针对外资豪车品牌的反垄断调查开始之后,一些国外媒体认为此次中国国家发改委只“亮剑”外资车企,而没有涉及国内汽车企业,似乎有“偏袒”之嫌。欧盟商会日前发表声明称,中国政府近来的反垄断措施,让外资企业因蒙受压力而接受处罚。“这种指责是毫无道理的。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外资确实存在垄断的情况,中国相关部门开展的反垄断调查是有理有据的。为什么美国等国进行反垄断调查就是正当的,在中国就变成了排外?”中国外商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对目前的一些质疑表示不解。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部副研究员郝红梅也同意上述看法。她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反垄断调查以事实和数据作为支撑,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跟企业的性质没有关系,当然也不会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这段时间反垄断调查主要针对外资企业,引发了外界的一些猜疑。事实上,纵观中国反垄断执法6年来的情况,国企、非公企业、外资企业都有涉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

  相关资料显示,2013年液晶面板反垄断案件中,调查的对象就不仅包括韩国、日本的外资企业,也有中国台湾地区的企业。同年,国家相关部门还对茅台、五粮液两大民族品牌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而此后,奶粉、汽车行业中被调查和被处罚的国内企业也不在少数。

  沈丹阳此前就表示,在中国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资需适应变化

  “我国的反垄断调查是有法可依的,没有特意针对任何企业。只是过去我国在这方面的监管比较薄弱,不少外资企业习以为常,如今面对变化有些不适应。”郝红梅指出。

  有业内人士也表示,过去中国在吸引外资的过程当中,过分强调对外资的吸引、鼓励、支持和保护,而忽视对外资的调查、监管、约束,更忽视对于失信企业、违法企业的调查和处罚。这次反垄断调查实际上是要“补上这一课”,即扭转过去对跨国公司长期存在的超国民待遇的监管政策,真正实现跨国企业与内资企业“一碗水端平”。“中国监管者近日对一些外资企业进行的反垄断调查是历史的必然,所有企业都应该适应这一政策环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克鹏强调,2008年前,中国《反垄断法》尚未实施,那些涉嫌垄断的企业在欧美接受反垄断调查,在中国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规范。现在,中国监管层严格执行《反垄断法》是必然趋势。“随着我国今后反垄断执法的不断深入,当反垄断成为一种常态,再加上各方面对中国反垄断调查认识的不断提高,外界就不会反应这么激烈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国际商报记者说,有关反垄断的调查在全球商业活动中非常常见,只要中国依照法治的精神,按程序和专业性进行执法和程序审判,相信会赢得越来越多外企的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