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止对日韩铜版纸反倾销措施

作者:步欣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2014-08-05 09:32:00

  本报讯2009年8月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4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8月5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35号公告、2007年第29号公告和2008年第73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铜版纸国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自2014年8月5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