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一名公司董事因向三名黎巴嫩籍足球裁判安排免费性服务,今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报道称,32岁的被告丁思扬(音)的律师称,将要向新加坡高等法庭提起上诉,并向法官申请保释以便等候上诉。控方以被告潜逃风险高而拒绝这种说法。最终,法官采纳了控方意见,让被告即日开始服刑。
控方原本提请监禁被告四年至六年,并罚款12万元至30万新加坡元。但法庭以控方并未提供充足证据为由,判刑低于控方要求的刑罚。
据悉,被告面对五项控状,被指在去年4月3日安排三名女子到酒店为三名足球裁判提供免费性服务,使其影响亚洲足总杯球赛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