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7月15日,美国一家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做出裁决,宣布此前奥巴马政府禁止三一重工旗下子公司罗尔斯(Ralls Corp)在美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这个消息立刻引发中国国内的震动,不少人认为三一告赢美国政府开了一个先例,标志着外国企业正式挑战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安全作出的禁令,美方再难借口“国家安全”干扰中国公司赴美投资。然而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致胜因素到底是什么
当三一重工胜诉的消息传出的时候,中国的舆论确实一片欢喜。毕竟此前出现类似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挠中国公司在美的经营活动时,所有的公司都选择了妥协和躲避,甚至为此付出退出美国市场的代价。而三一重工面对美方的打压,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回击已经难能可贵,而能够胜诉更是此前没有人能够想到的结果。
关于三一胜诉的意义,中国的舆论主要出现两种声音。一个是认为这是三一重工的胜利,它标志着外国企业今后可以挑战美国外国投资委员拿“国家安全”为理由对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这是对美国这种变相的“保护主义”的严重打击;另一种声音则认为这是美国法制的胜利。不过,如果认真了解诉讼的经过,人们就应该感到三一致胜的因素还有别的原因。
据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美国Ralls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介绍,在诉讼过程中,他从美国高水平律师中挑选出两个团队,一个偏共和党,另一个偏民主党。两个团队也折射出三一的两套思路,虽然决定诉讼,但仍有和解的可能。如果三一倾向于和解模式,则选择偏民主党的律师团,“因为他们的律师本身就跟白宫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倾向于诉讼到底,则选择偏共和党的律师团。
在吴佳梁筛选出来的两个律师团中,三一公司最终选择偏共和党的律师团。这个律师团包括小布什政府时期的司法部总检察长保罗·克莱门特、司法部副部长丁越(Viet Dinh),律师团队里还有克林顿时代的海军部首席律师和小布什时代的白宫副首席律师,阵容奢华。
从上面的介绍人们可以看出,政治其实在美国司法环境中是发挥很大作用的,以至于选择律师的时候都要注意其党派倾向和关系人脉。目前,奥巴马在美国政绩不佳,在国会经常受到共和党的攻击。共和党一直都在质疑奥巴马的执政能力。今年,美国将举行国会中期选举,其结果将对2年后的总统大选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此时让奥巴马败诉可以说又给共和党增添了一份证明奥巴马“无能”的证据。从这个角度讲,三一的胜利可以解释为是正确了解和利用美国政治局势发展的结果。
胜诉的价值在哪里
三一重工胜诉确实令很多人欢欣鼓舞,不过很快就有人来泼冷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这只是一个阶段性胜利,未来罗尔斯公司的风电项目能否落实还不好说。现在三一重工公司是通过状告奥巴马政府在宣布禁令的程序上违宪才胜诉的,而法院并没有说奥巴马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没有权力以“国家安全”名义限制外国公司投资。换句话说,就是奥巴马和外国投资委员会仍然有权利宣布罗尔斯公司威胁美国国家安全。所以,未来三一重工彻底胜诉的难度还很大,此时就说三一胜诉实际上并不准确。
尽管如此,三一重工此次胜诉还是很有意义的。这个意义不仅在于提醒所有中国公司今后面对这种不公正的待遇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据理力争,更在于提醒后来者要重视美国两党争斗这样的政治因素,这也是投资目的地的经商环境。而此前,人们都认为美国是法治国家,都把精力放在对法律的了解上,对这种隐含在法制表面之下的政治因素没有重视。
未来值得期待
在复杂的美国政治因素面前,外来中国公司会显得势单力孤而且摸不到头绪。要想彻底改善中国公司赴美的经商环境,尽量去除中国公司不利的政治因素,还要靠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的博弈。
7月10日,中国政府宣布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双方同意在2014年底前就协定文本的核心问题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从2015年初起,将以各自的负面清单出价为基础启动负面清单谈判。尽管距离最终协议的达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中国企业有理由对未来赴美投资环境的改善有所期待。不过在此还是要提醒相关中国企业,就算是中美双边投资协定最终签订,对于美国当地政情、民情的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曹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