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的6、7月间,欧洲正弥漫着大战爆发前的紧张气息,而在遥远的西姆拉——英属印度的夏都,英国政府代表亨利·麦克马洪与中国政府代表陈贻范、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夏扎·边觉夺吉召开西姆拉会议。7月3日,麦克马洪、夏扎在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西姆拉条约”上签字,陈贻范拒绝签字,并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中国政府对英藏之间本日或他日单独签订之条约或类似文件,概不承认。”这次会议从1913年10月开始,至此宣告破裂。
百年沧桑,这次会议及其由英国炮制的“西姆拉条约”至今仍然为中国人民所唾弃,作为反面教材仍值得全世界富有良知、正义感的人们深思。
其一,整个会议都是“强权政治+外交阴谋”的产物,反映了西方以强凌弱的典型做法。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世纪中叶起就一直处在中国中央政府有效的管辖之下。18世纪中期起,英国就采取间谍渗透、逼签条约、武装入侵、扶植亲英势力等手段,在两次武装入侵西藏后,又用所谓的“宗主权”否认中国在西藏的主权,但都未能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英国妄图乘机把西藏变成它控制下的“缓冲国”:先是阻止中国军队进藏,阻挠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通过直接商谈恢复政治关系,又以不承认中华民国相威胁,迫使以袁世凯为首脑的中国政府同意派代表到西姆拉,与英国政府代表、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共同召开所谓的“三方会议”。会议期间,英方操纵会议议程,指使夏扎提出诸多无理要求,7月3日又和没有缔约权力、资格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签订“条约”。而且,麦克马洪背着中国政府代表,与夏扎秘密签署“藏印边界换文”和新的“英藏通商章程”,妄图让英属印度吞并中国9万多平方公里领土,麦克马洪还划了一条所谓的“印藏边界线”,也就是臭名昭著的“麦克马洪线”。
第二,非法的“条约”不具有任何效力,不能否认、改变千百年来西藏就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事实。“西姆拉条约”和其他“章程”、换文都违背了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都是非法的,当时中英双方都有明确的表态:7月3日中国政府代表当场声明不予承认,6日中国政府照会英国驻华公使,声明“中国政府不能擅让领土,致不能同意签押,并不能承认中国未经承认之英藏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牍”。夏扎当时签了字,但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根本不具有缔约的权力和资格。英国档案也有记载:麦克马洪与夏扎签约时没有得到英国政府授权;1915年8月,这些非法文书的主要炮制者贝尔向英属印度政府强调从西姆拉会议所得到的利益,9月3日得到的回复是“这些利益由于中国不签字和俄国不接受而当然是一纸空文,因而现在是无效的”。
1915年以后,中国历届政府始终不承认非法的“西姆拉条约”,西藏地方政府也从未承认过这个“条约”和其他“章程”、换文及非法的“麦克马洪线”。英国政府长期未敢公开这些非法的文件,直至1936年非法的“麦克马洪线”才开始出现在英国和印度的地图上。1938年,英印政府又把“西姆拉条约”、秘密换文偷偷塞进伪造的《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的1929年版本中。这一伪造行为充分说明当时英印当局也知道西姆拉会流产、所谓的“条约”毫无法律效力,这一事实早已被各国学者揭穿,如英国学者艾迪斯、兰姆、澳大利亚著名记者马克斯韦尔和印度学者古普塔、中国学者柳陞祺都在论著中揭露了英印当局的拙劣手法。真相已大白于天下,非法的“条约”又能有什么效力,又怎能改变得了西藏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