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产品造假屡禁不止,甚至有专业化、职业化倾向,如何判定造假并精准打击? 11月24日,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北京组织召开《职业造假评定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据了解,该团体标准将对企业造假行为的规模、专业化程度、危害程度等进行等级评定,通过强化造假企业的市场负面声誉评价机制,有效打击和遏制假冒伪劣产品。来自相关协会和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定、法律、公正等机构的专家和部分企业代表,对该标准的草案进行了讨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职业造假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利用专业人员、专业技术和设备,故意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以及提供虚假或欺诈性服务的行为。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伯海指出,当前,制假售假行为呈现新的趋势:一是部分制假售假行为更加隐蔽,生产组织日趋严密,甚至形成了组织集团化、分工专业化、产业链配套化的完整造假体系;二是造假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仿冒“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制假售假行为日益呈现跨行业、跨环节、跨地区实施的现象。
这些造假者到底是哪些主体?多大规模?持续多长时间?获得多大利润?他们的风险成本到底是多少?造假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已经或将会产生哪些危害和影响?如何判定?对这些问题的深入了解和认识,有助于社会各界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决策,实施打假行动。《职业造假评定指南》团体标准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和出发点,由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组织相关质量、标准和法律领域的专家起草,将有效打击和遏制假冒伪劣产品,促进我国企业和产品质量的优胜劣汰。
据悉,《职业造假评定标准》通过整合社会各界的相关评价信息,包括投诉举报信息、司法诉讼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规模、专业化程度、违法失信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程度等进行等级评定,将制假者分级成“一般职业造假”、“严重职业造假”、“重大职业造假”、“特大职业造假”等四个等级,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造假企业违法是新的严重性,为社会各界开展打假和引导消费提供决策参考。
与会专家和学者对此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普遍认为,该标准草案对于有组织、专业化、系统化、主观故意造假行为的较大型、大型企业给予了特别关注。事实上,企业越大,其造假的危害性和影响越大,其生产数量更大,危害消费者和用户的数量更多、范围更广。同时,其违法失信的负面示范效应更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本行业健康发展的破坏更大;一旦形成危机事件,其对社会各界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大、更深。 (岚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