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反对哈佛大学歧视亚裔学生的抗议者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前展示标语牌。
新华社美国波士顿10月15日电(记者徐剑梅 胡友松)哈佛大学被控多年来在招生过程中蓄意歧视亚裔申请学生,位于波士顿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15日开庭审理此案,引发全美关注。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庭当天人满为患,法院大楼外媒体云集,一些亚裔人士手举写着“哈佛,停止亚裔配额”等口号的标语牌,声援起诉哈佛大学的非营利组织“公平录取学生”。
该组织于2014年起诉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申请学生,获得全美多地亚裔团体支持,美国司法部上月表态支持这一诉讼,称哈佛大学在录取过程中“可能感染种族偏见”。
联邦法官艾利森·伯勒斯负责审理此案,双方律师团队当天分别进行了开庭陈述。控方律师称,哈佛大学在招生时过分考虑种族因素,采取事实上的种族配额、刻板的种族偏见和更高的录取标准,蓄意歧视亚裔申请学生以控制亚裔录取人数。控方详细对比分析了哈佛大学录取不同族裔学生的数据,指责哈佛大学在为“个人评估”一项打分时故意压低亚裔学生评分,固化对亚裔的刻板成见。
代表哈佛大学的律师否认这些指控,坚称哈佛大学招生程序合法,考虑种族因素是出于保障校园多样性需要,从未将种族作为消极因素对待。代表哈佛大学的律师批评控方数据不全,结论片面且具有误导性,并指出今年哈佛本科新生中,亚裔占比达23%;联邦最高法院此前裁决相关案例时,已认定高校录取学生时适当考虑种族因素合宪。
“公平录取学生”组织反对平权法案、主张美国高校招生时排除种族因素,曾代理一些白人提起的“逆向歧视”诉讼。而支持哈佛大学立场的人则支持平权法案,认为族裔多元的校园是更好的校园,呼吁保卫校园的多样性。
此次“公平录取学生”组织起诉哈佛大学一案无陪审团,由法官伯勒斯在审理约3周后做出裁决,但预计最终可能提交到联邦最高法院,其判决结果对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的其他美国高校和对作为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重要成果之—的平权法案势将产生巨大影响。
上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促使美国国会制定了平权法案。法案规定在大学招生、政府招聘时要照顾少数族裔和女性等弱势群体。法案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给予弱势群体更多优惠政策。但是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比例,引发“逆向歧视”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