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新苏黎世报》6月15日报道,瑞士国民议会昨日以95票赞成,94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一项关于男女平等的具体措施:即对上市公司领导层女性比例提出标准:公司董事会女性比例应达到30%,管理层应达到20%。
瑞士宪法中确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目前瑞士100强企业中,女性董事成员仅占16%,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只有6%。
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公司,不会处以惩罚措施,而是必须解释为何没有达到标准,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改进。联邦委员兼司法部长索马鲁加认为:企业不必因为要达到标准而选择女性,女性也不用担心仅因为“比例”问题而被选为领导层成员。联邦政府希望企业能保持透明度。
作为《股票法》修改提案的一部分,这项规定将在新法开始实施五年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