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4月17日电 据《越南快报》4月17日报道,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越国油)原董事长丁罗升不服日前的有罪判决,提起上诉。
3月29日,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定,丁罗升在担任越国油董事长期间,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判处丁罗升1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000亿越南盾(约合1.65亿元人民币)。
日前,丁罗升表示不服以上判决,正式提起诉讼,要求法庭重新审理。
河内法院3月认定,2008年,丁罗升及其他6名越国油官员在明知大洋股份商业银行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依然非法注资8000亿越南盾(约合2.2亿元人民币),购买该银行20%的股份。随着越南央行2015年接管该银行,这笔注资“打了水漂”。
法院判处丁罗升18年有期徒刑,并承担6000亿越南盾的经济损失。剩下的2000亿由其余6人承担。
丁罗升不服判决,并在申诉信中表示,法庭审理时,未能充分考虑大洋股份商业银行、越国油及越南央行等多方的经营、业务状况,判决存在偏差。丁罗升同时表示,自己2011年已经离开越国油,不应该为此后的经济损失负责。
和丁罗升一同被判刑的6人当中,有5人不服判决,同样提起上诉。
这是丁罗升近日卷入的第二起特大经济案件。1月,丁罗升曾因越国油贪腐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成为越南数十年来被告上法庭的最高级别的官员。
丁罗升现年58岁,2006年至2011年曾担任越国油董事长,并先后担任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是越南政坛冉冉升起的明星。不过,2017年12月,丁罗升因贪污丑闻被捕,成为越南近年反腐打掉的最大的“老虎”。
(编辑:党超峰 译者:王琦琛)